经大冶市海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对海雅香山湖三期云上墅地下室进行现场核验。经研究,拟同意办理海雅香山湖三期云上墅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为广泛听取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规划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走访方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应提供书面材料,反馈意见的个人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涉及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1日
联系电话:15172024465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直属所方先生
地址:大冶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35办公室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应在本方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附件:
1.规划审批平面位置图
2.竣工图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