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伟向我局申请对其私房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有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该私房位于大冶市东风路办事处周家湾16#,2005年7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为635㎡,审批层次为6层,经不动产权籍核实该房屋土地面积为122.95㎡,现周伟向我局申请办理该房屋规划条件核实。2024年4月,测绘单位对该房屋进行实测,房屋实测层数为7F,实测基底面积为108.40㎡,实测总建筑面积为797.75㎡,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35㎡,超建筑面积162.75㎡。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该私房的违法建设行为2025年1月东风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已作行政处罚并结案。
如在公示期内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人:叶煌埔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