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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冶市灵乡风亭矿区膨润土矿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3-12-14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拟设大冶市灵乡风亭矿区膨润土矿采矿权为2023年4月12日大冶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号)关于矿产资源增资扩容有关工作重点推进设置的矿业权之一。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灵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大冶市灵乡风亭矿区膨润土矿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设大冶市灵乡风亭矿区膨润土矿采矿权基本情况

拟设大冶市灵乡风亭矿区膨润土矿矿区范围位于大冶市灵乡镇,矿区范围涉及灵乡镇风亭村。拟划矿区面积为0.1066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膨润土矿。拟划矿区范围符合《大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具体矿区范围(见附件)

二、挂牌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一)因开采施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被毁坏,按照灵乡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大冶市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其它附着物补偿以协商协议为准。

(四)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处置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凡涉及本公告开采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项目所在地灵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灵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14-8472421)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灵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拟划大冶市灵乡风亭矿区膨润土矿矿区范围图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