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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梁首府11#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发表日期:2024-07-09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梁首府11#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不一致,特此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位于大冶市金湖大道东侧熊家洲大道南侧,由大冶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8605㎡。2019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规模为地上96589.51㎡,地下22740.14㎡,建设内容为1#、3#楼、2#、5#楼、6#楼、7#、8#、9#楼、10#楼、11#楼、12#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本次申请分期对已建成的11#楼、1#配电室、2#配电室、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与规划设计文件(冶规设2019-123)比较,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停车位满足要求,但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容积率为 0.03(分期)/0.03(分期) ,建筑密度2.07%(分期)/2.06%(分期);二是总建筑面积为23973.17㎡,比规划审批面积23977.33㎡少建4.16㎡;总计容                                                          面积为1151.26㎡,比规划审批面积1145.3㎡多建5.96㎡;基底总建筑面积为800.36㎡,比规划审批面积795.4㎡多建4.96㎡,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