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林木种子经营领域的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冶市监联办〔2024〕2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4年大冶市林木种子经营领域“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7月份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抽查比例:根据全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100%。
三、联合抽查内容
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建立、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未批先推、破坏林木种资源等情况。
(二)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价格行为检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本次检查任务,按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A类:≤5%,B类:5%-20%,C类:21%-60%,D类:61%-100%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联合检查部门。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构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抽1-2名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三)开展现场检查。牵头部门检查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双随机实地核查表,并组织其他联合单位,完成抽查任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现场检查,并填写双随机实地核查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正常经营的检查对象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大冶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本次“一业一查”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许雯慧 18772351096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石 君 13886460489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