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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冶市矿产资源领域部门 联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8-28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对全市矿产资源领域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冶市监联办〔2024〕2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大冶市矿产资源领域“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7月份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大冶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探矿、采矿许可证的探、采矿权人

抽查比例:根据全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100%。

三、联合抽查内容

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年度矿产资源开采公示信息、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年度地质勘查活动等进行抽查检查。

大冶应急管理局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市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本次检查任务,按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A类:5%,B类:5%.-20%,C类:21%-60%,D类:61%-100%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联合检查部门。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构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抽1-2名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三)开展现场检查。牵头部门检查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双随机实地核查表,并组织其他联合单位,完成抽查任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现场检查并填写双随机实地核查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正常经营的检查对象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大冶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本次“一业一查”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许雯慧 18772351096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石 13971777321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