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大冶市碧如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2024]42号 | 非法占地 | 非法占地建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罚款;其他-拆除 | 责令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02.3平方米土地至大冶市保安镇赤马村村集体;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0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面积179.25平方米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118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0元罚款,计人民币35400元;对非法占用的84.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人民币843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43830元。 | 4.383 | 2024/11/19 | 2025/11/19 | 2027/11/19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420281MB1723139T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420281MB1723139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