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01-30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黄石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按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员制度,全年没有发⽣任何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办公厅⽀持和指导下,持续做好局⽹站建设和管理,发挥好⻔⼾⽹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设和管理,发挥好⻔⼾⽹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 ⽤, 指定专⼈负责维护,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便群众查阅,⽹站运⾏科学、有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事积极落实、办公室综合协调的⼯作机制。办公室指定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作,各业务股室安排专⼈负责配合办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优化政务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为了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将实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宣传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动态发布,制定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工作总结,日常工作动态,及时主动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办理政协提案3件,办理过程和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