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法定行政机关: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行政执法职能是对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管。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执法岗位为公共资源交易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行政执法人员3人,在岗执法人员3人,另外,2023年10月,我局4人参加了大冶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且均通过考试,正在等待省司法厅制证。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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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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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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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502.836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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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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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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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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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根据2023年大冶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7月17日至8月18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开展了检查工作。期间,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联合检查;根据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工作部署,市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9月25日至11日30日
对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对27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故2023年整年共对63个项目进行了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办法》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如规避招标等进行行政处罚。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未受理涉及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案件。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