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石胜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小微企业办公水电一户一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大冶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您提出的“落实小微企业办公水电一户一表”的提案,办理单位按照统筹推进,分阶段实施原则逐步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深入推进用电“转改直”工作,2024年已完成工商业主体转改直项目2个,涉及终端用户100户,大冶中心实行电改后统一按政府电价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标准计费。水务集团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思路,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用水,实行"一户一表"直供到户,尽可能避免转供用水;对原来实行"总表计量用水"的小微企业,逐步推进水改,解决小微企业摊用水费较高、易产生用水纠纷等问题。2024年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小微企业“水改”(包括商业门店)共计202 户,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用水成本,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小微企业办公水电一户一表的提案
石胜干 周本兴 陈志云 黄国辉
目前我市很多中、小型企业落户至金贸大厦、一品大厦、
大冶中心等写字楼办公,大多数企业或个人是自已购买的办公场所,也已各自办理了房产过户,但水、电费一直都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的价格要比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贵很多,并且物业公司在收费时与业主(企业)产生纠纷和争议。为奋进大冶经济 50 强,为真正的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要求市委市政府重视建议,落实一户一表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