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薪资问题解决途径
(一)投诉咨询热线:0714-8729930;
(二)投诉准备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银行流水记录等;
(三)地点: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三楼投诉大厅;
(四)不属于我局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1、男性超过60岁,女性超过50岁,直接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 止。)
2、工作地点不在大冶市辖区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直接去法院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3、欠薪超过两年,且并未向劳动部门投诉的,直接去法院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4、在校学生寒暑假兼职发生欠薪问题,直接找法院。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