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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3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现结合住房和城乡事业管理实际,编制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积极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行政诉讼1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公开形式及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注意事项等作了明确补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市政府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挥微信公众号“大冶住建”的作用,真实、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回应咨询,依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机制。二是针对测评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差补缺。三是把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熟悉掌握。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较好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推动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2022年度,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69项,行政处罚15项,无行政强制;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案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大冶市政府网网站http://www.hbdaye.gov.cn/)进行发布。如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435100,电话:0714-877055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2项,废止2项,现行有效10项;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69项,行政处罚15项,无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398.630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8.6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案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树的不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信息多,实质性内容公开少,结果信息多,过程信息公开少,正面信息多,负面信息公开少,被动接受信息多,密切联系群众需求的信息少。

改进情况: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阅读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在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完整、形式不丰富;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不断拓展解读形式,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解读,提高便民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度大冶市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度大冶市市住建局共收到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提案23件。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设重大项目栏目,下设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三个子栏目,并做到及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