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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01-28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黄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住房和城乡事业管理实际,编制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加大公示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公众对地区住建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住建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所需材料、申请方式流程、受理地址、受理电话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做好严格审核登记,着力做好政务公开方面的保密、审查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年结合住建工作特点、重点,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指南和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有2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绩效考核、奖惩举措、管理成效等。

(五)监督保障

制定了《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股室按工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要求。根据全市政府网站工作安排,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对接渠道,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和优化。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栏目工作进行再分工、再明确。

2021年度,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413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强制10项;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阶段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大冶市政府网网站http://www.hbdaye.gov.cn/)进行发布。如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435100,电话:0714-877055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树的不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信息多,实质性内容公开少,结果信息多,过程信息公开少,正面信息多,负面信息公开少,被动接受信息多,密切联系群众需求的信息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阅读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在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大冶市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大冶市政府网网站为:http://www.hbdaye.gov.cn/,大冶市住建局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bdaye.gov.cn/zfxxgk/dfbmptlj/szbm/dyszfhcxjsjjgsz/zfxxgkzn_16491/,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