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背景
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自2020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呈总体下行态势。为提振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年来全国各地均相继出台政策举措。我市住建、财政等六部门于2022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大冶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冶建﹝2022﹞5号)(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止),对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今年元至6月份,我市销售商品住房2790套、35.26万㎡,同比、环比分别增长32.62%、36.11%。
今年7、8月份,我市按照省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出台系列促进消费政策措施,但自9月份以来,全省对就地城镇化工作未作硬性要求,只是表示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策。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省17个市州除少数县市因文件已出台在执行外,大多数县市尚未执行。由于目前我市就地城镇化购房奖补政策尚未正式落地,大多数购房家庭持谨慎观望态度,导致我市7—9月仅销售商品住房242套、3.02万㎡,“金九银十”销售火爆场景尚未显现。为此,我们近期走访了全市部分房地产企业,受访房企均要求出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结合全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工作和省委、市委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
二、起草过程及创新亮点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等部门意见建议,经多轮修改,形成此稿。
《措施》共分为优化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条件、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优化行业服务管理、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五个方面共20条。主要有以下十大亮点:
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措施》较好地延续了我市上一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既结合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同时,也充分借鉴了武汉、黄冈、绵阳等城市的经验做法。
二是多项政策统筹考虑。《措施》融合了我省就地城镇化、城市和产业“双集中”政策措施,将就地城镇化工作、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三是优化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对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25%,不符合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可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对项目规划建设指标进行优化,为房地产企业“解困松绑”。
四是加大个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等政策,并首次明确对生育多孩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五是调整优化公积金支持政策。扩大公积金收益群体,对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来冶安居就业,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提取使用公积金时给予政策倾斜。同时,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信用良好家庭、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新大冶人”以及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适度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六是购房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上一轮对我市社区居民、农村居民和非大冶籍居民及来冶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上,增加了我市医共体、教联体从城区到乡镇工作人员、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城市更新房屋被征收对象三类群体,且生育购房奖补政策可叠加享受。
七是继续实施契税补贴。对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给予100%的契税补贴,并在此基础上,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和促进“二手房”消费,相应给予个税退税、增值税计税价格的1%补贴、“二手房”购房人50%契税和中介机构每交易一套“二手房”1000元补贴奖励。
八是鼓励开展团购活动。支持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组织通过开展团购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对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一定的团购优惠。
九是优化行业服务管理。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提优审批效率,允许房地产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办证”和二手房“带押过户”。允许房地产企业提取非重点监管资金,用于在冶其他房地产项目建设。
十是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支持盘活存量房屋,鼓励将存量商品住房用于发展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支持工业遗存活化利用,发挥城市原有老旧厂区厂房效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对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通过推行货币化补偿和鼓励房屋被征收人购房相结合方式实施安置,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的给予适当奖补。培育优化市场环境,支持本地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装配式建筑企业)转型发展,享受外来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并积极推行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市场行为,依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