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两年来我局审批股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时,为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有无抵押、查封的证明
企业在我股室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时,无需提供有无抵押、查封的证明。关于企业项目土地的抵押、查封情况均由审批股人员自行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本着宁让审批人员跑路,也绝不让企业跑腿的精神,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
二、有无拆迁还建的证明
在企业项目有拆迁还建房的情况下,由企业提供拆迁还建房情况说明和拆迁还建协议;没有拆迁还建房的项目,企业无需提供无拆迁还建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