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贵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整改,确保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未成立询价小组,购置各类办公设备未实行统一管理,各科室自主负责并办理采购手续。
原因剖析:因机构改革,住建局由原来的建设局、房产局、人防办、征收办四家单位合并组成。涉及业务面广,专业性强,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各单位(科室)采购业务均由各单位(科室)负责。反映出我局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视还不够,程序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我局于7月底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采购流程与政府采购责任。根据各条块采购工作特点,领导小组分设6个专项采购小组,具体负责相关采购工作。
(二)2021年8月支付628工程指挥所购买的文件柜、货架费用4020元,合同签订的乙方(卖方)与实际供应商不一致。
原因剖析:628工程指挥所购买文件柜、货架签订的乙方(卖方)与实际供应商不一致,主要是我局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628工程指挥中心购买的文件柜、货架采购合同已更换,乙方与实际供应商一致。二是加强财务审核,落实经办人、股室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四级审核制定。
二、挤占项目资金问题
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临时人员工资、办公楼电费、防汛抗旱、扶贫资金及驻村生活补助等公用支出。
原因剖析: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1年预算的通知》要求,我局2021年列支公用经费预算是221.24万元。由于食堂、门卫临时人员、防汛抗旱、创建包保资金、扶贫资金及驻村生活补助均未列部门预算,导致基本经费不足,出现挤占项目经费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工作制度。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现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对标规范使用预算资金。
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定额管理要求编制,人员经费按政策据实打足,不留缺口;运转经费实行分类分档按定额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实行分类排序,统筹安排。
三是着力硬化预算约束执行。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四是持续深化部门预算公开。完善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形式。除涉密部门外,公开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务求高质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建筑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数60万元,实际执行数31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费预算数166.2万元,实际执行数77.84万元;窗口工作人员餐费预算数2.77万元,预算指标未下达,财政直接划三个中心食堂。
原因剖析:年中财政预算调整,导致预算执行率低。
整改措施:根据《中共大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冶发[2013]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2016年开始每年列支建筑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60万元,资金的申报流程是:每年由各企业申报,单位初审,财政局终审,再按实际获奖金额拨付。2021年7月我局支付2020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31万元,结余预算指标29万元已退还财政。
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费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9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7月开始此项工作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结余预算指标88.36万元由财政局直接下达至市城管执法局。
窗口工作人员餐费根据《中共大冶市委 大冶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4月份将我局窗口7名工作人员餐费预算指标27720元划转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绩效,促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