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肖鑫、孙舒曼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内健身器材的维护和更新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下属单位物业服务监管中心对城区住宅小区现有的健身器材数量、管理和使用年限等情况进行了摸排,建立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健身器材督促物业企业进行维修或拆除。经摸排调查,城区93个住宅小区,健身器材使用年限达8年以上的小区有15个。目前,已拆除(报废)4个,已安排维修4个,一般小区2年左右维护1次。同时,借鉴其他县市关于小区健身器材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和典型案例,我局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物管小区健身器材维护和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切实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保障居民健身需求和安全。
针对怡景花园小区健身器材破损老化问题,我局物业服务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宏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督促对损坏健身器材进行拆除,但征求该小区业委会意见后表示要求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反对拆除,目前,物业企业已经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据了解,市文体局仅对社区公共区域提供健身器材,对住宅小区内健身器材未列入更新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会同市文体部门,指导属地街道、社区整合利用小区内公共存量资源,补齐各类健身设施短板;同时定期提醒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健身器材维护工作,积极引导小区业委会利用小区内公共收益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主要领导姓名:叶序武 联系电话:8770555
经 办 人姓名:饶 琪 联系电话:8767293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