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我站工作计划,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市区在建工程全覆盖和乡镇在建工程重点抽查相结合、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项目43个,其中市区项目28个,乡镇项目15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
少数建设单位,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未按规定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等手续就开工,违反了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少数项目甚至未编制管理制度。
(二)勘察、设计单位
1、勘察、设计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签章齐全。但少数项目设计变更不规范,未进行编号、加盖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师印章,且相关审批人员签字不齐全。
2、少数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文件时间有滞后现象。
(三)施工单位
1、少数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岗率不高,特别是检查时项目经理无特殊原因未到岗。如:大冶能源站(东站)项目、海雅香山湖三期项目。少数项目组织开展检查活动较少,重要会议的纪要签字不规范。少数项目安全员到岗率不高,安全责任落实不严。
2、部分施工单位未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主体已基本施工完成,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仍在审核;另有部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不能正确用来指导施工;部分施工企业未提供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制度。
3、部分工地预拌混凝土进场后没有做坍落度试验,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未根据规范要求留置和养护,且无养护测温记录。
4、少数施工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不重视,没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没有对一体化企业进行严格监督,对建筑起重设备日常维保、检查工作监管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导致部分设备出现起升钢丝绳排列不整齐、起升减速机漏油(塔式起重机),超载保护器不灵敏、脚手架与附着拉杆干涉(施工升降机)等问题。
5、少数施工企业对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整改通知未回复或回复不及时。如:龙翔科技创业园项目。
6、施工日记、旁站记录内容记录过于简单,随意记流水账,负责人不签字、不查阅,有的甚至无记录人签字,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记录不详细,质量问题处理过程记录不闭合等,不能真实完全反映施工过程生产情况,不具追溯性。
(四)监理单位
1、部分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监理机构人员进出不稳定(且无人事调动任命文件),资格不具备等现象。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光谷东红鑫科创示范园项目。
2、少数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代表负责,总监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不了解,不到现场,形同虚设。
3、少数监理单位旁站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按已批准的旁站方案实施监理,且旁站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对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以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记录不具体。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大箕铺镇文化综合体项目。
4、少数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工程实体和施工资料存在的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较少,通知单回复复查意见不规范,对原材料进场后见证取样送检把关不严。
5、部分项目监理日记、监理旁站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监理工作状况,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也未能按要求定期审阅监理日记。
6、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不力,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发现问题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脚手架方面:部分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多处阴阳角缺失立杆,部分外立杆悬空,拉结点偏少。
2、施工用电方面:部分施工现场电缆、电线私拉乱扯现象,部分应架空、地埋的线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现场临电设备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设置,配电箱未配备警示牌、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施工机械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体内设置空开和接线板。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方面: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单位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施工现场仍有未戴安全帽的现象,电梯井口、孔、洞口、临边(飘窗、落地窗、楼梯)等部位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高度不够。少数项目建筑周边环境复杂,未搭设安全通道,存在高空物体打击风险。
4、模板支撑方面:部分工地模板支撑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模板支撑搭设随意性较大,顶撑过长,缺少扫地杆,架体不稳固。
5、基坑方面:基坑开挖时防护不到位,周边防护栏杆缺失、边坡支护、放坡、安全监测等不到位。
6、消防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现象。
7、扬尘治理方面:部分项目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工地出入口处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裸土未进行覆盖、带泥上路现象仍有发生。问题较为突出的有:湖北宝瑞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贸大厦新建配套用房,湖北天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梁·天誉二期。
三、整改要求
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各自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我站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进一步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四、有关处理
对以下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湖文化综合体项目 施工单位)
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香格壹号院 施工单位)
对以下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湖北宝瑞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贸大厦新建配套用房 施工单位)
湖北天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梁·天誉二期 施工单位)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质量通病防治和重点工程、重要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重点抓好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砖砌体施工、防水施工等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验收,对照质量通病防治规范把控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抓好临时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工程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专项方案的现场落实工作。
(二)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此次检查中下达了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要按照整改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资料报送至我站。我站将及时安排监督人员进行回头看复查整改情况,凡未及时报送整改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员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夏季施工期间各项措施和应急值守,加大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报。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