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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表日期:2024-06-02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城市品质提升为主线,紧紧围绕“八大行动”,保民生,补短板,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工作难点,住宅小区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改革被列为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对上争取再创佳绩,我市殷祖镇北山村和大箕铺八流村成功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陈贵镇被省住建厅评为湖北省美丽城镇省级示范乡镇,被评为“全国美丽宜居小镇”;老旧小区改造获省住建厅、财政厅融资试点城市;向上争取各类资金5.1亿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我市同瑞星城、宏维半岛等4个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项;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观山路人行天桥、一品人家三期至云顶花园消防通道等工程建成投用,东风路西延、湖滨路大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

一、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保民生、突重点,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1.住房保障完善新路径。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向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坚实迈进。2023年,完成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183套(军山还建点)、基本建成2231套(滨湖三期)的省定目标任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3万元;完成筹集(收购)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1990套任务,为“新大冶人”、引进人才、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安居保障。同时,不断加快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分配节奏,今年分两批次对98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分配,有效缓解我市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2.物业服务水平新突破。一是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大冶市创建文明小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住建局、市创建中心、各街道创建专干和社区党组织书记齐抓共推的物业小区管理体系二是坚持常态化督查采取不定期对城区居民小区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公开发布月度小区创建工作情况通报7期,累计检查物业小区445次,自治小区359次,发布“十佳十差”小区5期;联合市文明办、城区4个街道开展拉练活动5次22个小区,通报拉练情况7期,纳入“黑榜”小区4个,持续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

3.老旧小区焕发新面貌。一是坚持共同缔造,广泛参与,组织召开居民会议社区对话和纳凉会等协商议事38次,收集意见建议203个,重点解决居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水电、“上下楼”等热点难点问题65个2023年3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完成涉及房屋153栋,住户4327户,改造面积52.40万㎡。同时,指导街道充分挖掘老旧小区存量空间资源,将闲置土地充分开发利用,布设停车位、充电桩等盈利性设施,对已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增添设置停车位400个、汽车充电桩20个,新建社区幸福食堂5处。全面启动“一户申请即启动意愿征询”电梯加装工作,实施疾控中心小区一品人家一期5个小区、9电梯安装。二是完成墈头老街核心区域改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拆除公房70户,建筑面积2349彻底消除了该区域消防和房屋安全隐患。

(二)抓重点,提增效,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

1.持续推进城建重点工程项目2023年,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补短板、提品质。实施城建重点工程项目35个,其中新建项目10个,续建项目25个,总投资约44.43亿元。完成长流港东路、腾龙大道西侧管网工程、观山路和上冯路人行天桥、刘建和还建点建设工程7个重点项目,尹家湖生态公园园林景观工程基本完工一批社会关注点较高的民生建设项目如东风路西延、大冶市熊家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湖滨路大桥)、桑梓路(金湖大道-湖滨南路)、大箕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项目按计划目标稳步推进。

2.城乡污水治理全面覆盖。一是持续抓好全市9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工作,督促第三方运维机构落实日常监测、巡察等工作,乡镇污水管网已基本形成。二是完成腾龙大道(沿湖路~桑梓路段)雨污分流工程海螺山港以西片区雨污分流排水改造青龙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控源截污有效得到改善。

3.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发力。完成我市殷祖镇北山村和大箕铺八流村2个自然村成功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继续推广农村建房图集工作将新中式、徽派、简欧、现代建筑4种风格35套户型的农房住宅建筑设计图集印发至全市各乡镇、行政村,采用扫描“二维码”等方便快捷方式免费提供村民使用,完成审批全市农房建设1260户,选用图集或有设计图纸865户,使用率达68.7%。完成新增动态农村危房改造76户,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9.38万元

(三)强规范,提效能,行业管理不断优化

1.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完成净增“四上”建筑业企业37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9亿元;积极引导鼓励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帮助31家建筑企业资质增项110个,其中:湖北殷祖古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丰景园林古建有限公司等12家建筑企业资质晋升一级55个,施工总承包6个,专业承包49个,促进我市民营建筑企业平稳发展。

2.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2023年,我市商品房网签备案4114套、50.65万㎡。其中,商品住房3763套、47.4万㎡、均价5225.2元/㎡,同比增长分别8.5%、9.13%、-6.12%;非住宅351套、3.16万㎡、均价6712.84元/㎡,房地产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二是紧紧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妥善解决正泰华府二期、长乐府、海雅香山湖二期剑桥公馆、中梁首府等5个项目延期交房问题,切实保障购房群体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进落实《关于促进大冶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自去年以来,全市共0.6万户享受到购房财政补贴,发放购房补贴6368万元,契税补贴3251万元。为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延续,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促进房销市场回升。

3.建筑市场明显规范。一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我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两次季度检查及多次日常巡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6份,停工通知书2份。依法严厉查处住建领域各种违法违规案件50件,预计缴纳罚款498.2万元,目前,已执行到位罚款193万元,待缴纳罚款305.2万元。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冶市2023年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整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96个项目,发现问题并整改29个,立案查处49起。

4.节能水平有效提升。坚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2023年,成功申报4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星级评价标识。完成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05万㎡,绿色建筑63.93万㎡,可再生能源项目应用面积31.09万㎡,预拌混凝土供应量74.81万m³,预拌砂浆供应量4.3万吨,散装水泥供应量130万吨,各项指标均已完成黄石市定目标任务。

5.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一是加强在建工地巡查督导。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工程45项(约109万㎡);竣工验收工程120余栋单体,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75个受监工程,约400万㎡,共检查1300余次,累计查出质量安全隐患2000余条,整改完成率100%,全市建筑工程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加强消防施工监管。进一步优化消防审验工作体制机制,对消防施工申报项目变“先申报后检查”为“先服务后申报”,对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可自愿将主体和装修进行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有效的缩短审批时限,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目前,完成人民医院新院区、劲牌酒厂城西北陶坛酒库、吾悦广场综合体一期、宏维半岛二期等验收和备案项目共74个,面积236.57万平方米,有效提升我局消防施工监管能力水平。四是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C、D 级自建房整治销号工作完成56栋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销号3519栋其它自建房销号。同时,开展全市范围内农村祠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鉴定D级祖堂24座,并指导各乡镇对D级祖堂进行安全拆除解危。

6.营商环境得到提升。一是设立专门办事窗口,实行代办帮办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告知承诺制,受理相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审批等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创新住宅小区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改革,被列为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已为全市1144户办理充电桩提供装表接电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三是推广建设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工作。制定了《关于试行房屋建筑工程分段许可分段施工的通知》,为大冶湖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发放了全省首张《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证》,有效缩短了项目工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强制度、严要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动员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强化系统学习。今年以来,我局统筹用好中心组研讨学、支部集体学、党员干部个人学等途径,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3次,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组书记讲党课4次,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12次,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会1次、专题研讨会4次,组织“全省住建系统“建设先行区,住建怎么干”思想大讨论暨“荆楚营建大讲堂”活动11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热情不断增强。

2.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共开展“三谈一函”2次,共计4人次,通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从思想源头筑牢党员干部防腐防线。

3.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开设“大冶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1条;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建设报、湖北日报等国家级和省级媒体共发表稿件86余篇;在黄石日报、今日大冶发表稿件200余条,住建工作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主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不断显现。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行业发展,在构建房地产建筑业平稳发展实现新格局。一是支持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大本土建筑企业培育力度,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晋升等级资质,计划当年新增“四上”企业数37家,到2024年底,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0亿元以上,实现建筑业产值稳定增长。二是稳定房地产市场。优化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制定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细则,通过推介会、网上直播等形式,提升房地产销售面积,计划当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0万㎡,增长率达2%,销售额达28亿元以上,同比上涨3%,房地产市场平稳增长。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压实企业责任,加大项目监管,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等级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二)聚焦城市更新,在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城市建设为人民”的理念,全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一是加大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社区为单位对城区剩余未改造的单幢零星住宅实施片区化改造,全年计划完成朝阳、东岳、湖滨、井巷、铁路桥5个片区,79个小区,5129户,改造面积 50.78 万,总投资1.38亿元。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一并实施机制,全年计划安装电梯50部以上,对接金融机构推出低利率的“增梯信贷”专项金融产品,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力度。二是加快补齐城市设施短板。深入完善城市道路骨架,不断增加中心城区交通“硬件”。启动湖滨路拓宽、刘建和西侧、熊家洲大道西延、莲花路北段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项目4个,计划投资2.9亿元。加快推动东风路西延、熊家洲片区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改造馨园社区、荟萃社区、碧桂园社区3个省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改造面积11.2万㎡,计划投资1.4亿元;推进改善城市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开工建设大箕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计划总投资1.1亿元,建成后提升4.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三)聚焦民生保障,在改善人居环境和谐共建实现新路径。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保障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新市民住房,立足镇域实际,打造一批定位准、品牌响、特色显的美丽城镇。一是加大保障房筹集力度。计划全年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1000套;推进军山还建点B地块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增70户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让“新大冶人”、引进人才、青年人等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助力推动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更加完善。二是提高镇区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构建“雨污全分流、管网全覆盖、污水全处理、运维全管控”的乡镇污水处理体系,加快补齐乡镇污水“空白区”管网设施短板,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7公里以上,完成投资0.5亿元;三是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加强“中心镇”建设,推进“特色镇”向“小而美、小而精”方向发展,持续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让小城镇“洁、绿、亮、序、美”起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

(四)聚焦服务理念,在规范行业管理试点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试点,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风险有效防范的前提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模式。二是坚持绿色低碳建设理念。鼓励并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年度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100%,绿色建筑占新竣工民用建筑的80%以上,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标识占比达90%以上,新增2家“双三星”绿色标识企业。同时,推进新型装配式新农房试点项目的建设,积极筹备高端全产业链装配式基地的引进,为后期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做好准备工作。

(五)聚焦党建引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展现新气象。一是增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学习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二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促住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持续增强党组核心统领作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改善工作作风,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警示教育,平稳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