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重点个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重点个性工作目标进行如下分解。
一、2022年主要预期指标
1.2022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实施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项目、生态文明提升项目等4大类17个项目,总投资47.05亿元,计划当年完成投资11.98亿元。(责任单位:城建股、重点工程中心)
2.计划开工老旧小区改造44个、456栋、11914户,改造面积110.094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额3.05亿元。(责任单位:旧改专班)
3.市政府拟确定我市本级棚改开工计划1721套(户),全年基本建成计划400套(户),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70户。(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4.全力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计划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0亿元。(责任单位:建筑业和勘察设计股)
5.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计划今年打造15个“物管先锋”党建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物管先锋”小区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0%、物业费缴纳率达90%。(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
6.加强市场调控和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力争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7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开发中心)
7.计划完成新增节能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6万平方米,预拌砂浆3万吨,预拌混凝土160万平方米。
8.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完成10万方装配式建筑任务。
二、重点工作
1.持续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做好建筑工地、物管小区和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质安站、物业服务中心)
3.做好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和包保村的创建常态化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质安站、物业服务中心)
4.将收录的8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简后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市住建局信访工作制度,确保我局不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及诉讼案。(责任单位:法规股)
5.做好人行天桥建设前期工作并实施,解决城区道路拥堵问题;完成市政桥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大冶市城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谋划城区道路建设并列入2023年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清单。(责任单位:城建股)
6.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造方式转型,争取培育1-2家生产示范基地;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监管;牵头督促完成增加市场主体1000家,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业5个。(责任单位:建筑业股、村镇股)
7.加强人防工程结建和审批,做到“应建必建”。全年审批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20000㎡以上,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面积10000㎡以上。(责任单位:人防股)
8.加强向上对接和争取工作,牵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2000万元。(牵头单位:房管股 责任单位:村镇股、房管股、城建股、审批股、重点工程中心、质安站、住房保障中心、节能中心、人防股、旧改专班、污水专班)
9.重新梳理两类特殊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动行政审批改革。(责任单位:审批股)
10.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改造农村危房100户;持续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已纳入示范小城镇的灵乡等镇以及其他基础镇开展“擦亮小城镇”各项行动;加强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农村工匠培训500人次。(责任单位:村镇股)
11.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实施城建重点工程32项(新建20项,续建12项);推进大箕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和厨余垃圾(含污泥)、高浓度污水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重点工程中心、污水专班)
12.保持房地产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实现房地产面积增速5%,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8%;优化升级网签系统,做好商品房库存清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生产营运情况,重点做好新办预售、临近交房等重点项目的管控,防范化解涉房领域矛盾纠纷工作;新增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5家。(责任单位:开发中心)
13.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出台《大冶市物业服务和监管办法》、《大冶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大冶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引》等规章制度;设立“大冶物业”微信公众号加强物业政策法规宣传。(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
14.做好大冶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持续开展房屋安全培训和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培训,培训各乡镇房屋安全管理人员500人次,发放房屋安全宣传册5000份;持续做好C、D级危房调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安鉴中心)
15.完成东风路西延建设设规划用地114亩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城西原化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保障化肥厂生产区地块35亩土地顺利出让。(责任单位:征收服务中心)
16.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存量房市场,推动出台《大冶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加强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责任单位:房屋交易所)
17.加强公租房规范管理,完成公租房申请家庭的审核分配400户;2022年完成租金收缴36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18.加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新增防空报警器5台,实现地下指挥所和移动指挥所互联互通;启动大冶人防疏散基地建设;配合做好大冶大道人防地下商业街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9.加强城建档案整理和保管,完成整理、数字化城建档案3000卷,整理局系统行政审批类档案280卷。(责任单位:档案信息中心)
20.加强古建企业培育,培育古建企业晋升古建施工专业承包二级一家,一级一家;新增两家古建企业施工专业承包。(责任单位:古建服务中心)
21.今年将进行两次全市项目质量安全分级专项评定活动,确保全市在建项目分级评定覆盖率100%;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城区项目扬尘防治设备普及率达到100%;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大型项目信息公示普及率要达到100%。鼓励企业创优质工程样板工地,积极参与“铜都杯”、“楚天杯”等创建活动,争取获得“铜都杯”2个,“楚天杯”1个;全年召开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2次。(责任单位:质安站)
22.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启用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监管平台,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成行政处罚收入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站)
2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18〕620号),落实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确保我市所有企业按要求填报,填报率达100%;配合黄石市造价站采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每月发布一期;
督促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确保备案率达100%。(责任单位:造价站)
24.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完成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5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51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与抽查36件。(责任单位:消防中心)
25.加强城区直管公房管理,直管公房租金收缴率达95%,2022年收取租金300万;推进墈头至儒学路消防通道范围内公房征收搬迁工作,做好儒学路42号公房地块规划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城区房管所)
26.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完成已登记项目存量70%以上;做好东风人家等新建项目的白蚁预防工作。(责任单位:白蚁防治所)
27.加强保安镇直管公房管理,完成租金收入110万元。(责任单位:保安房管所)
28.加强金牛镇直管公房管理,完成租金收入110万元。
(责任单位:金牛房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