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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医疗保障局2023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表日期:2024-01-25    文章来源: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2023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3年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打击欺诈骗保为目的,着眼于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多样的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坚持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抓好防范化解医保基金安全问题等重点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一)开展医药机构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全覆盖,切实维护基金运行安全。2023 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疗医药机构701家,行政处罚案18件,曝光2例行政处罚案件,共追回本金184.93万元,违约金4.82万元,行政罚款 164.47 万元,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退回本金46.40 万元,药店自查自纠退回本金112.81万元。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市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综合知识与执法水平,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三)规范执法,避免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我局规范执法程序,实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复议、零诉讼。制定《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我局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局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按政策进行整改。

、行政执法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信息公示并及时更新;现场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执法流程开展行政执法,按照执法文书规范格式制作文书,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报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审核。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

    坚持把业务培训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根据医保基金监管特点,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围绕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开展学习、培训。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同时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急需解决的业务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怎么做”“做什么”的问题。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

制定《大冶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及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四张清单”,完善配套法律文书,改进具体工作方法实现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力量不足与严峻的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之间的矛盾。医保局无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保障、专业能力执法保障等方面,都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下一步医保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基金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重点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和处罚标准,切实贯彻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加强医保法治培训工作。将法治精神运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