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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民情通”统一交办工单(三)

发表日期:2024-08-23    文章来源: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大冶市“民情通”统一交办工单(三)

编号:DH2024081500280

诉求人

詹先生

联系电话

0714***181****2324

工单类型

求助类

群众地址


事发地址

黄石市大冶市

问题属地

大冶市

承办部门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登记人

*

登记时间

2024-08-15 14:40:24

转办时间

2024-08-15 16:15:40

限办时间

2024-08-20 23:59:59

问题要点

反映医保局未与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人办理备案导致医保报销比例低问题

倾诉内容

市民詹先生来电:20236月份小孩在武汉儿童医院住院,在医保局申请了半年的转诊,12月份到期后前往医保局申请转诊,工作人员告知不需要申请转诊,可以将发票直接拿回医保局报销,报销比例一样且无门槛费,现将20241月份至7月的发票拿回医保局报销,现医保局工作人员告知比例比医院报销低,存在欺骗行为,望部门协调处理。

诉求期望

盼处理。

受理中心意见


基本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

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4081500280,反映医保局未与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人办理备案导致医保报销比例低问题。目前此事己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一、工单基本情况,反映医保局未与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人办理备案导致医保报销比例低问题。二、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当事人表示去年在儿童医院治疗的项目跟今年在儿童医院治疗的项目一样,但去年在医院报销的比今年拿回医保局报销的要多一点,觉得医保局存在欺骗行为。三、2024816日电话回复当事人,经查询,当事人有做过“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报销比例是一样的,且回来一起报销无门槛费。存在差异是因为当事人儿子是去年下半年在武汉儿童医院就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了12000元起付线,超出部分按大病医疗保险60%报销,而今年上半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未超过12000元起付线。且已把结算清单发给了当事人查看。经沟通当事人表示理解并满意。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经办单位: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经办人:石文慧        联系电话:0714-8770362

备注

对部门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工单处理流程详情

1.2024-08-15 14:40:24 热线中心 郭* 暂存(暂存)

处理内容:郭倩暂存工单。

2.2024-08-15 14:45:23 热线中心 郭* 暂存(暂存)

处理内容:郭倩暂存工单。

3.2024-08-15 15:52:20 热线中心 郭* 暂存(暂存)

处理内容:郭倩暂存工单。

4.2024-08-15 16:04:01 热线中心 郭* 外呼(外呼)

处理内容:郭倩外呼

5.2024-08-15 16:10:52 热线中心 郭* 暂存(暂存)

处理内容:郭倩暂存工单。

6.2024-08-15 16:15:40 热线中心 郭* 提交【新工单】(提交)

处理内容:郭倩 提交

最后限制分派时间:2024-08-16 11:40:24

7.2024-08-15 16:15:40 热线中心 郭* 分派【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分派)

处理内容:

最后限制接收时间:2024-08-16 16:45:40

8.2024-08-16 08:48:42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 接收(接收)

处理内容:

9.2024-08-16 11:00:26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 上报处理(上报处理)

处理内容:

是否属实:不属实

是否已联系群众:是

联系时间:

是否已回复群众:是

回复时间:2024-08-16 10:42:07

基本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4081500280,反映医保局未与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人办理备案导致医保报销比例低问题。目前此事己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一、工单基本情况,反映医保局未与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人办理备案导致医保报销比例低问题。二、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当事人表示去年在儿童医院治疗的项目跟今年在儿童医院治疗的项目一样,但去年在医院报销的比今年拿回医保局报销的要多一点,觉得医保局存在欺骗行为。三、2024816日电话回复当事人,经查询,当事人有做过“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报销比例是一样的,且回来一起报销无门槛费。存在差异是因为当事人儿子是去年下半年在武汉儿童医院就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了12000元起付线,超出部分按大病医疗保险60%报销,而今年上半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未超过12000元起付线。且已把结算清单发给了当事人查看。经沟通当事人表示理解并满意。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经办单位: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经办人:石文慧        联系电话:0714-8770362

部门名称: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人员:市医保局

联系方式:18064190515

最后限制回访时间:2024-08-19 11:00:26

10.2024-08-17 09:28:42 热线中心 sh02 上报审核(同意)

处理内容:

最后限制回访时间:2024-08-19 18:00:00

11.2024-08-19 08:31:04 系统处理 回访岗01 待回访-系统分派(待回访-系统分派)

处理内容:系统平均分配【待回访工单】分配给:回访岗01

12.2024-08-23 10:36:43 热线中心 回访岗01 外呼(外呼)

处理内容:回访岗01外呼

13.2024-08-23 10:42:04 热线中心 回访岗01 回访完成(回访)

处理内容:

最后限制归档时间:2024-08-26 16:42:04

14.2024-08-23 10:42:04 热线中心 回访岗01 归档(归档)

处理内容:回访满意直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