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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44号人大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2-09-06    文章来源:.

办理结果:A

胡群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鄂王城村文物保护区建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鄂王城城址系国家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年来,鄂王城村村民为配合文物保护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强,给该村村民在建房等生产、生活上造成了一定影响。

我局已按规范程序将《鄂王城城址文物保护规划》逐级上报至省文旅厅,等待国家文物局批示。待《保护规划》获得批复后,将按照《保护规划》规定,缩小鄂王城城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线”范围),减少所涉及自然湾组的数量,大部分湾组的房屋建设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保护规划》中未划出的自然湾组,由政府部门协调相关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金牛镇人民政府出资,聘请具备文物影响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两线”范围做文物影响评估,由我局积极对接完成上报、审批程序,为保“两线”范围内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建房提供有效依据。

鄂王城城址内的胡彦贵湾已明确不能再建房屋等建筑设施。根据市政府协调相关工作内容以及金牛镇政府的意见,在《保护规划》中已划出该湾新的建设地址,待《保护规划》批复同意后,金牛镇政府及时做好该新的建设地址的土地调规和建设规划等工作,并引导胡彦贵湾有建房意愿的村民到该地址建设住房。

主要领导:罗宏松     经 办 人:郭唐维     


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