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及数量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行政执法主体,已进行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职权主体数量1,相关信息已通过大冶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执法岗位及持证执法人员配置
全局设置行政执法岗位1个,在岗在编执法人员1人;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人,执法人员资质符合法定要求。
(三)行政执法机构(法制机构)设置情况
全局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为优抚安置股,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协调、执法监督等工作职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统筹推进全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设置行政执法监督岗位1个,配备监督人员1人;目前持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数量为0人,后续将针对性推进监督人员资质培训工作。
(四)执法人员及执法监督人员配备详情
2025年,全局严格依据法定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聚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核心业务,规范推进各类执法事项办理,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行政处罚0项(全年未发生需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案件);
2.行政许可0项(无相关法定行政许可职权);
3.行政强制0项(全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确认114人次,主要涉及残疾等级评定、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关系转接等事项;
5.行政征收0项(无相关法定行政征收职权);
6.行政给付38214人次,主要包括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等优抚待遇核发,惠及全市各类优抚对象;
7.行政奖励0项;
8.行政裁决0项(全年未受理相关行政裁决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成效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6项行政执法事项的职权边界、办理流程及裁量标准,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次、案例复盘研讨2次,覆盖执法人员及基层业务骨干,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依托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案件规范化办理,全年办理的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案件程序合法率、文书规范率均达100%,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案件及相关投诉举报。
(二)重点领域执法保障精准有力
聚焦退役军人安置、抚恤优待等核心业务领域,强化精准执法与服务保障融合。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通过执法监督推动安置政策落地,督促相关单位完成1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安置流程规范透明,安置结果群众满意度达100%。在优抚待遇落实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排查行动,通过台账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对38214人次行政给付事项进行精准核验,未发现虚报冒领、违规领取优抚待遇等问题,确保优抚资金安全规范发放。
(三)普法与执法融合成效凸显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在行政确认、政策核查等执法环节,执法人员主动向行政相对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全年累计开展面对面精准普法114人次。结合“8·1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司法部门、乡镇(街道)服务站开展“送法进军营”“法治进社区”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4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通过“执法+普法”的融合模式,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基层执法协助能力薄弱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基层协助力量,其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性的法律专业培训和执法业务指导,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在协助开展执法调查、政策解读、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难以提供高效精准的专业支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质效。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和创新性不足
普法宣传形式仍以集中宣讲、发放纸质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性和趣味性不足。对年轻退役军人、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治需求调研不深入,精准普法力度不够;短视频、直播、线上答题等新媒体普法载体的运用深度和广度不足,普法内容的呈现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法治需求。
(三)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现有执法监督岗位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资质,专业监督能力不足;执法监督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事后案卷核查为主,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力度不够。同时,对基层服务站协助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制不健全,难以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全年拟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期,覆盖全局执法人员及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等内容。鼓励执法人员及监督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资格及监督资质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建立“业务骨干下沉指导”机制,定期选派局内执法骨干到基层服务站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提升基层协助执法能力。
(二)创新普法模式,增强精准普法实效
深化“执法+普法”融合模式,精准对接不同群体法治需求,重点针对年轻退役军人、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定制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运用短视频、直播、线上答题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打造“法治护航创业路”“政策法规云课堂”等特色普法品牌。依托市、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责任落实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执法监督岗位人员资质培训,提升专业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方式,结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核查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政策落实等情况。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