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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关于对《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7-18    文章来源:大冶市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底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8月1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185893643@qq.com,邮件主题注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若干措施修改意见”;

二、邮寄地址:大冶市湛月路1号,收件人:大冶市统计局,邮编:435100,联系电话:0714-8720908。

附件:《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统计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