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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5-12-19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石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大冶湖沿岸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提案高度契合当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和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更是共建共管共享美丽幸福河湖的实践指引。现将提案办理情况详细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凝聚全民保护共识。一是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生态保护影响力。紧扣“中国水周·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等关键节点,系统策划并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近年来累计发放《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长江保护法》《大冶市河湖库“清四乱”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逾五万份,发挥“湖北河湖长”“大冶发布”“大冶融媒体中心”政务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传播渠道,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等工作动态,全方位多频次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持续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群众生态保护理念有效提升。二是创新主题活动,提升公众参与深度。3月10日,组织市环保协会志愿者、社区居民代表走进大冶有色博源环保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实地观摩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设施运行流程,6月5日,在市人民广场成功举办“美丽中国我先行—助力支点建设”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台、宣传展板,通过有奖问答、互动体验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活动当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有效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三是落实多元举措,拓宽参与渠道。全市落实重点河湖库管护公益性岗位169个,聘任171名民间河湖长,推出“大冶市公众护水平台”微信小程序,动态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公开河湖长信息、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畅通社会监督沟通渠道,拓宽社会参与度,全力构建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河湖共管共护共治工作格局,推进全民共治。

二、实施精准治理,夯实生态保护根基。一是精准摸排,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组织专人对大冶湖水域岸线开展全面排查,精准识别掌握垃圾重点区域和污染状况,针对沿岸人员活动密集区域,采取“疏堵结合”治理策略:督促属地乡镇加大垃圾清理频次与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科学增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通过社区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引导居民培养良好垃圾投放习惯。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流、湖泊和小微水体等垃圾清理保洁工作,切实维护大冶湖沿岸环境整洁。二是常态化整治河湖“四乱”,筑牢水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湖泊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督导属地加强河湖日常巡查与保洁工作,针对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季节性爆发问题,及时协调沿湖乡镇及大冶湖生态旅游公司开展集中打捞作业,防止过度繁殖覆盖水面影响湖泊水质,确保大冶湖水域岸线干净整洁。

三、加强巡查督导,构建长效共治机制。一是依托河湖长制,压实巡查管护责任。2025年黄石市流域综合指挥部建立《大冶湖流域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大冶市政府副市长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统筹推进大冶湖大冶段的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平台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督促镇村级基层湖长开展河湖巡查履职工作。二是融合文明创建,激发群众参与活力。将河湖生态保护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动员各部门单位、民间河湖长、环保志愿者开展水环境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幸福河湖、小微水体创建活动评选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是聚焦汛期清理,保障河湖畅通。为解决汛期大冶湖泵站垃圾大量聚集问题,保障湖泊汛期行洪安全,在大冶湖泵站及二站进水渠道装设拦污栅桥,配备抓斗式清污机,汛期排涝期间工作人员每日用清污机清理拦污栅截留垃圾杂物约20吨,确保泵站设施运行安全和闸前水域清洁通畅。加强城区废弃物回收清运,从源头减少垃圾入湖,在城区三大内湖、大冶湖三桥两岸沿线已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增加清运频次,在重点区域设提示牌和宣传标语,引导市民群众安全文明游玩,同时督促沿湖乡镇落实河湖管护保洁责任。四是推进塑料治理,改善岸线环境。严格贯彻落实《大冶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河湖岸线塑料垃圾清理,以及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回收工作,通过定期巡查、集中整治等方式,切实减少塑料垃圾对河湖生态环境的污染,着力改善河湖岸线环境面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提案办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大冶湖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大冶贡献积极力量。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期盼您持续关注、支持、监督和参与河湖环境保护事业,共同推进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