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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23-10-26    文章来源:大冶市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7日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大冶市审计局局长  刘志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我市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锚定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的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8185万元,增长0.54%,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06197万元,增长0.8%,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二是争取政策资金效果显著。2022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31232万元,增长27.2%;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635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230100万元,增长264%。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民生重点支出稳步增长。一是加强资金统筹。2019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转移支付存量资金5197万元、2021年部分结余结转资金4952万元、2022年无需使用的上年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二是提高民生保障。2022年民生支出完成538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698万元的66.5%。三是完善城市功能。投入资金107237万元保障城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落实政策精准有效,发展动能不断增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74100万元,其他减免缓税费37440万元。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出台《大冶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拨付“四补”机制专项资金4020万元。落实阶段性房租减免,为257家承租户减免租金792万元。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拨付住房补贴资金4200万元,拨付2022年“惠购湖北”电子消费券本级配套资金791万元。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上线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支付各环节闭环监管。规范投融资管理,印发《大冶市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大冶市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投融资议事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投融资举债行为,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74346万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75429万元。

——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市政府制订《大冶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认真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截至2023年6月底,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3个问题,已整改问题75个,金额8683万元,节约或追回财政资金1438万元,持续整改8个,总体整改效果较为明显。2022年以来,向市纪委监委等机关移送审计事项16条,已查实事项6条,对12名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约谈及批评教育等处分,其他事项正在调查处理。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债务、部分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财政收支情况。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含黄金山托管区),2022年,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8702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8185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0619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198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86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92302万元,支出完成100218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63159万元,支出完成455489万元。 二是政府债务情况。市财政局债务管理系统数据表明:截止2022年12月末,我市政府债务总额1090100万元,其中:政府债券1070775万元,新开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援助项目贷款16391万元,存量债务2934万元。比省财政厅下达的2022年大冶市政府债务限额1150868万元少60768万元。

2022年,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各项政策,强化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保证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财政运行压力依然较大。2022年,大冶市财政决算报表反映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0281万元,调入资金规模较大,表明我市财政运行压力依然较大。

(二)代编预算执行尚不规范。2022年,市财政代编预算总额224590万元。比2021年减少26319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78%,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一是代编预算当年实际支出总额232920万元,部分项目超计划支出。二是部分部门单位预算追加经费类支出21项金额931万元。三是在调整预算之后继续追加18个项目支出,金额350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不细化。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501084万元调增为769958万元,调增268874万元,调增部分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

(四)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11165万元。截至审计时,省财政厅2022年5月之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有14项资金尚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11165万元。

(五)预算外结余资金6188万元未收回预算内统筹。2022年,预算外账套财政专户管理结余资金6188万元,至年末未及时清理收回预算内统筹安排。

(六)部分“无申请兑现”资金发放不及时。延伸审计抽查部分“无申请兑现”资金申请拨付情况,部分部门单位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其中: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培育做大奖励资金,从奖励结果名单确认到申请拨付长达8个月,涉及21家企业奖励资金84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奖励资金,从结果名单确认到申请拨付长达5个月,涉及2家企业奖励资金40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截至审计时有53家企业补贴资金5.2万元尚未发放到位;示范幼儿园奖励资金,截至审计时该项奖补资金尚未申请拨付,涉及金额6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组织对8家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精准。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1家单位未将各级专项资金2482万元编入年初预算;1家单位未将以前年度应发放的奖励资金等270万元编入年初预算;1家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49.8万元。二是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1家单位会议费、水电费、劳务费超预算支出37万元;1家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等超预算支出278万元,无预算列支租赁费、劳务费等42万元。

(二)部分单位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家单位2个项目结存161.28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占项目资金的85%。二是1家单位在项目资金中列支职工体检等公用经费合计3.29万元。

(三)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善。2家单位部分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3.77万元;1家单位部分采购项目成交方与另外一家供应商存在关联;2家单位部分项目未按采购文件签订合同。二是费用报销不规范。2家单位差旅费报销附件不齐全,涉及金额10.75万元,1家单位超标准接待及一份接待函接待多餐等。三是1家单位多发放防疫卡口值班补助0.65万元,审计后已整改退回上缴财政。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和重要性原则,去年7月至今年6月,市审计局开展备案项目复审和结算项目审核共计33个,共节约财政资金26564.31万元。其中:备案复审项目22个,在社会中介机构审定总额91355.23万元的基础上,复审审减1715.52万元;结算项目审核11个,核减24848.79万元。

以上核减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工程量多计;二是部分施工内容错套定额、部分材料价差调整有误;三是部分工程多计税费,如排污费、增值税等。

四、专项审计情况

(一)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至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审计,主要问题有:

1、政策贯彻落实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因资金未筹集到位,2个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4个项目(标段)未如期完工。二是部分项目改造内容不完整,13个标段原消防设施不完善,应列入改造内容而未列入。三是3个项目部分小区违章建筑未拆除就列入改造范围。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4个改造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保函的形式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二是增加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未履行招标手续,把部分路段管网改造工程直接融入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中标单位直接施工。三是1个项目违规评标,4家投标供应商中2家技术标书施工组织设计图纸完全一致。四是1个项目违规发包,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而承揽工程。五是部分服务类项目未按采购要求选定供应商,设计单位挂靠资质承揽项目等。

3、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多支付服务费用13.38万元。2个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费超过地方现行服务性付费控制标准。二是2个项目提前支付设计费10.83万元

4、项目绩效方面。一是改造方案未经审查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部分内容无法施工或遗漏。二是设计单位遗漏改造内容,部分小区未按建设内容设计到位。

(二)部分学校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四所学校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主要问题有:

1、学校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一是3所学校部分水电维修劳务费、试卷费、保洁用品费等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02.96万元。二是3所学校部分项目采购手续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采购项目询价时间在成交通知及合同签订之后、采购项目成交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询价内容与部分费用明细不一致、参加询价供应商存在关联等,涉及金额43.33万元。

(2)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经费12.83万元。1所学校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经费、人防宣传教育经费等项目经费共计12.83万元,用于日常公用开支。

(3)其他问题。3所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原材料账实不符、原材料记录不规范、询价资料提供不完整及无台账管理等问题。

2、项目建设方面

(1)工程服务采购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4.62万元。1所学校改扩建工程测量服务项目合同金额7.68万元,政府采购成交方为大冶市裕煌地矿勘测队,参与投标的另一公司的投标代表为成交方员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合同金额16.94万元,政府采购成交方为武汉岩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参与谈判的湖北神龙工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2)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1所学校2个工程项目未按招标公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均超计划工期;新校区改扩建工程先施工后确定监理单位、实际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受聘于两个单位。二是1所学校本部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一样、未记录监理情况;工程资料不完整,5个项目无开工报告,4个项目无竣工图。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完善预算编制,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支出项目,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坚决纠正随意追加预算等行为。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单位年初预算,严控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三是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部门预算编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预算约束。

(二)规范预算执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要求,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一是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资金用途。要做好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防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对项目已实施完毕、不需再支付的结余资金,因政策调整或实施条件变化、无法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一律收回市财政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和其他急需领域。三是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预算收入的缴库,做到应缴尽缴,不得滞留、占压应缴预算资金。

(三)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要加强债券资金项目的前期论证,搭建分类项目库,使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良好的项目优先入库,确保使债券投资更精准。二是压实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把按期还本付息工作纳入项目申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专项债券的还款责任,倒逼单位做实做优专项债项目,保证专项债收入来源的稳定可持续。三是开展绩效评价,加大债务风险监测力度,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及时分析和评估政府债务风险。要加强对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重点监督,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严格投资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一是要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建议出台《大冶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结算、验收、备案程序,规范工程手续办理,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迅速组织竣工验收,对已完成结算审计的应及时报送审计部门备案,并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加强工程结算造价控制,避免多计多结工程价款。二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建议制订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监督等职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整改力度,提升各建设环节监管实效,确保建设行为阳光透明。

(五)促进贯通融合,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建议市纪委监委、住建、政数、财政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对审计移送事项快查快处,从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方面不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实现各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立查立改,其他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整改。上半年,审计部门已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12篇,市领导批示11篇,拟向纪委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事项17条。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进一步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当好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主力军,加快建成重要节点城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