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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24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各级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要求指示,结合实际,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冶市罗桥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1区6楼,电话:0714-8712716,邮编:435100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 ,继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省、黄石市、大冶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重要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35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答复1件,回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开信息进行申请、审查、公示。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在大冶政府网累计公开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公示文件105次,在省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公开企业登记、变更、注销信息8132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检查市场主体及非市场主体信息3620户,并将检查结果全量进行公示;加大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对重新取得联系或者补报年报的4528户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移出异常名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异常名录信息17726条,行政处罚信息8期;累计接收并办理阳光信访平台信访件131件,在12345服务平台公开回复信息146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拟定下发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监督机关各股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履职情况、落实情况,掌握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情况,做好全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34件;无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收到1封社会群众、组织关于市场监管领域政务事项公开的申请,已作出答复并进行公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职能和义务,县级市行政复议统一由市政府统一公开,行政诉讼信息由市人民法院负责公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7

7

38

2

64

0

0

0

1

1

7

0

1

0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政策公开助推政策落地成效不够显著、个别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不严谨、有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着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优化拓展平台功能,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让企业群众用得惯、用得好、用得方便,助力惠企利民政策效应加速释放。二是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态化、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三是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宣讲、工作交流等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法治方式,认真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优服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大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冶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务信息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