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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09-14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

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13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在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大冶清分版)》(附件2)分类实施改革。对于直接取消审批事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于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于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将经营许可条件、违反承诺后果等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于优化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级审改工作机构按照地方层面无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标,组织编制、动态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企业超范围开展非许可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电子证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履行监管职责,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检查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四)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数据共享应用力度,提高数据归集质量,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完善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与本地区、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作对比梳理,明确对应关系,推动同一事项标准一致、服务一体,线上线下无差别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市人民政府对改革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审改、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抓好改革衔接。对于事权在市级层面的事项,对应县级主管(承接)部门要做好对上协调沟通工作;对于事权在县级的事项,县级主管(承接)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改革工作。

(三)强化改革实施。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改革措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坚持依法改革,及时推动调整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做好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引导,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

附件:1.大冶市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2.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全国-大冶清分版)

3.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全国-黄石清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