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八大行动”和省局、市局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统筹“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七种能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升改革攻坚能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实现企业开办由“210”标准提升到“1050”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70项以上。继续开展“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推进20个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探索“一证准营、一码亮证、一照通行”。完善业务系统,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加快推动业务办理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开通率100%。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信息中心、相关股室、各基层所。
(二)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0万户,其中企业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万户,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较上年增长22%;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万户,较上年增长26%,其中全年新登记企业主体不少于4500家。探索推进“个转企”,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培育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责任领导:陈新军;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各基层所。
(三)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推行“一照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条件,完善名称争议处置机制。完善“容缺受理”措施,将企业变更登记审批时限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
责任领导:陈新军;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各基层所。
(四)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大胆探索经营异常企业休眠管理办法,全方位引导企业自主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为20天。
责任领导:陈新军;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基层所。
(五)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改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填报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职能服务集成化。综合运用审批登记、标准引领、质量提升、计量检测、知识产权、监管执法等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立体式服务;探索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推动全系统整体联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
责任领导:李勇奇、柯惠华、陈新军、余远征、盛辉;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局优化办)、各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个私协、各基层所。
二、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全力守护市场安全底线
(六)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履行好市防疫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和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职责,强化冷链行业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药店疫情防控(“四类药”监管等)、市场秩序维护,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回头看”;加大价格监控特别是重点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价格动态监测;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贸市场、餐饮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加强机关和局属单位和基层所办公场所管理。
责任领导:李勇奇、陈新军、余远征、盛辉;
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市场冷链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生产经营、餐饮消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政务),各基层所。
(七)做好核酸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坚持每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货物的核酸检测工作,坚持“应接尽接、应检尽检”,做到人货分离、人车分流、人货同检,人物地同防;开展“每周一核检”工作,核酸检测率达100%。
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市场冷链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各基层所。
(八)开展冷链食品安全溯源监管。落实采购报备制(“四证一码”);持续开展冷链行业、药店行业、快递行业等重点行业风险排查;加强对承办升学宴、红白喜事等大型聚餐的日常监管;强化新冠疫苗接种点常态化检查。
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市场冷链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生产经营、餐饮消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各基层所。
(九)持续督促辖区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在东楚通系统实名登记报告,督促药店设置“退烧止咳药”独立专区、进店人员带口罩、测体温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市场冷链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各基层所。
(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扶持食品产业发展,实施小作坊提升工程。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大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病防控。探索实施食品安全检测“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计划2022年在大中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食品安全智能检测室。实施餐饮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出台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监管,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深化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改革推进餐饮服务食品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强化餐饮重点领域及网络订餐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建设食品生产企业联合检验技术中心,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生产经营、餐饮消费)、各基层所。
(十一)全市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率达100%,大型以上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及以上达80%;鼓励中小型企业食堂改造升级,向规范化转型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职工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吃得满意。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各基层所。
(十二)推进“双安双创”工作,顺利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验收工作。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80%;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食品安全年均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3次;加强农村聚餐监管。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协调处置与应急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生产经营、餐饮消费),各基层所。
(十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一户一档)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效许可证经营10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100%;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率≥9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生产经营),各基层所。
(十四)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100%,等级评定良好(B 级)以上不低于96%;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和大型企业食堂(800人以上)等量化等级优秀(A级)比例≥25%,良好(B级)达100%;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公示率≥98%;辖区内学校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 亮灶”达到10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90%;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100%;餐饮市场主体“明厨亮灶”视频采集设备在线率(接入湖北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后的在线率)≥90%;餐饮市场主体“明厨亮灶”视频数据向湖北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数据归集接入≥50路。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各基层所。
(十五)提升药械化安全保障水平。抓好中药饮片、冷藏冷冻及回收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开展医疗器械三年清网行动,从严查处执业药师挂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加大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推广实施微问诊、中药配方颗粒智慧共享药房等新业态,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药事服务”发展,解决药店处方来源不足等问题。加强零售单体药店许可管理,巩固全市药店连锁率。提升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各基层所。
(十六)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梳理、排查、治理重大风险和问题隐患。有序推进完善液化石油气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充装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开展气瓶充装安全责任保险,引导充装单位加强气瓶定期检验能力建设,提升气瓶检验能力。充分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实现特种设备监察、许可、检验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智慧监管。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标准化,推动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盛辉;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基层所。
(十七)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完善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成品油、车用尿素、商品煤、塑料制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防违法生产“地条钢”等淘汰落后产品。加强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提升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效果。
责任领导:柯惠华;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管理股、协调处置与应急管理股、各基层所。
(十八)全面完成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流通领域商品抽检任务。
责任领导:余远征;
责任单位:协调处置与应急管理股、相关股室、各基层所。
三、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切实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十九)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清理废除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严格增量审查,公开公示审查结果。推动专家支持体系建设,适时开展专家评查。探索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
责任领导:盛辉;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二十)围绕降低企业成本,整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加强水、电、气价格监管,督促落实降费相关优惠政策。加强重点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盛辉;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整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协作,查办一批典型案例;深化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蓝天”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服务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引导规范市场专利申请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提质发展。
责任领导:柯惠华、盛辉;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二十二)全面完成省、市局食品、药械化安全案件数;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不少于3件;乡村及城市周边无“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案件不少于5件;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移送率达 100%;落实有奖举报案例不少于3例;省局挂牌督办案件至少1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厨的案件至少1件。
责任领导:盛辉,余远征;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生产经营、餐饮消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各基层所。
(二十三)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建立网络平台治理自律机制。推进“互联网+大众传媒+户外广告”三位一体监测机制,逐步建立高效可行的户外广告监控机制。规范网络交易市场,加强对社交电商、网红电商等新兴电商领域监管,突出长江禁捕以及食品、药品、医疗、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房地产、教育培训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财产安全领域的广告监管执法,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刷单炒信、网络集中促销等问题整治。
责任单位:网络交易、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二十四)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规范直销行为。持续深化“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盛辉;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二十五)建立全市消保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推行经营者和解和先行赔付制度。继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探索“互联网+维权”,推广应用“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完成“12345”“12315”两线融合。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医疗、房地产、美容、装修、教育等行业维权专项整治,评创一批“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道、示范行业。对标城市创建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高标准落实好各类城市创建任务,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服务大冶城市建设。
责任领导:李勇奇、余远征;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消费者协会、协调处置与应急管理股(局创建办)。
(二十六)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虚假广告等领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虚假宣传、市场混淆、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盛辉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二十七)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触发式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动态调整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
责任领导:陈新军、盛辉;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
(二十八)继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制定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工作计划,完善督办通报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责任领导:陈新军;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相关业务股室、各基层所。
(二十九)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更大范围签订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加快研究市场主体信用约束、信用修复办法,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进一步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年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基础制度,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加强信用联合惩戒。
责任领导:陈新军;
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五、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十)推行一站式质量服务机制,做好跟踪服务。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质量提升活动,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和政府质量奖培育。逐步构建质量指标体系,尝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深化“双千”服务,对照全市“双千”活动方案要求,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确保“双千”服务落实落细。继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动员一切有效资源,积极挖掘可用信息,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责任领导:柯惠华、柯红梅;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管理股(局双千办),信息与大数据中心(局招商办)、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
(三十一)推进知识产权培育转化,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出台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文件,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开展梯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程、发明专利“扫零”工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推动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商标质押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市场运营效率。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现新增专利授权量1000件、新增商标申请量1200件。
责任领导:柯惠华;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
(三十二)制定一批高质量地方标准,推进基层站所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重点打造1-2个市场监督管理示范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深化职能帮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做好刘仁八镇陈如海村等10个村的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鼓励引导和积极申报各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附加值、美誉度。深入推进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工作,强化计量检定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开辟计量器具检测绿色通道,加强定量包装日常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柯惠华;
责任单位: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办公室(政工)、办公室(政务)、个私协、计量所、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三十三)开展“质量强基”工程。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积蓄高质量发展后劲,通过“月月查”等方式抓好认证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提升检验检测效能,规范检验检测活动。
责任领导:柯惠华;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管理股。
(三十四)加强开展计量惠民工作,全市计量器具检定数量不少于1.2万件,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
责任领导:柯惠华;
责任单位: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计量所。
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大力夯实市场监管基础
(三十五)高质量完成大冶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发布系列工作。
责任领导:陈新军;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知识产权股、相关股室。
(三十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干部日常履职管理,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体系建设。做好干部职级晋升及选拔任用、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复审,高质量抓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探索解决机构改革各类遗留问题,增强干部的部门归属感。
责任领导:李勇奇;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
(三十七)深化法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研究修订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管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达到100%。加强案件规范管理,完善案件审查、研讨、会商等工作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责任领导:盛辉;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
(三十八)强化信息宣传工作。组建一支高素质信息宣传人才队伍,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树立强烈舆情意识,提高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应对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三十九)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统筹抓好综治(平安建设)信访、档案管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责任领导:陈新军、李勇奇;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相关股室。
七、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市场监管政治保障
(四十)切实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建设首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紧紧围绕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各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系统逐一落实,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责任领导:李勇奇;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各党支部。
(四十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全面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全面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倒逼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全面保障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清廉大冶建设,坚持不懈用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认真履行各级党委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职责,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领导:李勇奇、陈新军;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个私协、各党支部。
(四十二)狠抓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切实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务实之风,主动把握宏观大势、把握变化趋势、把握监管规律,深入研究重大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李勇奇、柯惠华、陈新军、余远征、盛辉;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工)、办公室(政务)、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