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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1-01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通知

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2023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督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111--20231130

二、检查范围

    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三、检查内容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登记信息等事项。

(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负责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车辆检验情况

(三)大冶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发起抽查任务。市场监管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次检查任务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根据黄石市工作部署,要求辖区车检机构开展全覆盖机构,按照100%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联合检查部门。

    (二)确定检查对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市现阶段正常运营的4家车检机构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4家检查(详见附件),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它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三)抽取检查人员。各联合检查部门收到派发的市场主体分组名单后5日内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已上传的部门执法人员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明细表,派发到每个执法检查人员名下,确定分组负责人后将匹配名单报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供技术服务。为保障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拟聘请1名技术专家现场指导检查,聘请专家由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并报销相关费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抽取检查对象,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业务,做好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参加检查活动。

(二)检查分工各联合检查部门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合下裁打印检查表格,市场监管局召集其它部门的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各联合检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以手机号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四)后勤保障工作原则上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本部门检查工作的车辆保障,确实有困难无法派车的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

(五)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各联合检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定职责及时立案查处或做好移交,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庆春17641241998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曹玉德 15172058144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冯光洪13707239923

     附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名单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