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冶市机动车销售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机动车销售企业:
为加强认证认可监管,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销售企业主体责任,依据《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部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三、检查对象
根据前期摸排统计,全市现有机动车销售企业155家,依
据全年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其中,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100%。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它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四、检查安排
本次监督抽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从系统抽取抽查对象,并联合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组建联合检查组,在规定时间统一开展检查。
五、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在售机动车是否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证书与车型是否一致,相关证书是否持续有效,相关机动车进货销售记录台账是否齐全;检查4S店汽车销售是否存在额外加价、强制消费的问题,汽车品牌供应商授权是否有效;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商务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范质量安全风险。要狠抓落实,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有效措施。
(二)强化监管实效,及时公开信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闭环管理,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般违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执法支队处理,检查结果及时在网上公示。
(三)依法依规检查,严格工作纪律。检查组要统一检查内容和评判尺度,检查组及检查人员要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不得由检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礼金礼品。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 全:13995995028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冯光洪:13707239923
市商务局 李 洁:15997123886
附件:机动车销售市场主体抽查名单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