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段佳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假猪血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指出的我市假猪血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主要表现分析得很透彻,特别是对假猪血管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深入一线强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消除假猪血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在接到您的提案后,迅速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就加强开展肉类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大冶市肉类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定由我局食品股(生产、经营)负责人卢彦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5月27日与委员面对面沟通,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按照“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强化监管,突出防控重点。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专项整治排查通知,以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全市农批农贸市场、超市、肉类生鲜门店、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和第三方冷库,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店、火锅店、烧烤店、烤肉店、现制现售卤肉店等重点场所,以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开展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将农贸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冻品市场)、各类冷库;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严抓不懈,检查执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把好食品安全进入市场的“入门关”。购进食品,必须索取供货商提供的销售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集中配送的食品必须出具配送单据,鲜冻肉及肉制品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严禁来历不明肉及肉制品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检查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含加工小作坊)10户次,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数量7个,排查肉类产品餐饮服务单位452户次;排查肉类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肉类销售主体(包括鲜肉、冷藏冷冻肉及肉制品销售主体)共146家次,共排查问题696个,督促整改696个,问题整改率达100%。肉类产品投诉举报线索21件已调解;肉类产品抽检150个批次,其中149个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已立案) ,肉类产品案件48起,办结21起;移送问题线索11条,其中移送液态猪血抽检不合格问题线索1条,宣传报道39篇。
(二)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次督查方式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提高认识,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按要求严格规范执行;设立管理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人、相关食品检测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确保销售食品安全,经营秩序良好,经营场所干净。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氛围。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在公共区域宣传栏张贴标语、消费警示,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肉类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并通过面对面普法以及线上图文、视频科普等方式,重点普及肉类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知假辨假能力,自觉抵制肉类食品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继续开展的工作
(一)我局将持续开展肉类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肉类产品的监管,对肉制品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疫、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鼓励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目前,我市均在各工作平台、自媒体、公共场所等位置公布了我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5和市长热线电话12345,同时,我局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张贴《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上面既有我局监督举报电话,还有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员的姓名和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最大限度地解决消费者所遇到的难题。
(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广使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索证索票的信息化传输与共享,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合格证明齐全,确保食品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引导全市农贸市场全面建立来源信息可溯、质量安全可靠、群众放心消费的现代食品流通与消费格局。
对该提案的回复虽然存在一定不足,但一定认真履行提案涉及市场监管职责,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净化食品经营环境,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主要领导姓名:余远征 联系电话:15972357691
经 办 人姓名:卢彦 联系电话:18171693006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