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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4-09-29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12420281MB1J709053)食堂所使用的汤勺、饭桶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6月19日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食堂的“汤勺”、“饭桶”两样厨具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该“汤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KW202409072。该“饭桶”大肠菌群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两项检测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KW202409073。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7月4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金湖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食堂主要采用蒸箱高温蒸煮消毒,高温蒸煮半个小时以上,当事人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开展分析研判,并准备建设专用消毒室。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2024年9月25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负责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消毒设施不够,蒸箱容量较小。

    企业整改情况:1、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检查;2、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流程;3、准备建设专用消毒间。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