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特安专委办〔2023〕4号
关于开展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特设委成员单位,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全省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鄂特安专办〔2023〕7号)、《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治安〔2023〕8号)等文件要求,市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压实压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以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督促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因客运索道无使用单位,本次不纳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压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快配置完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
2.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按照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
3.严格开展自查自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的界定标准(详见附件1),对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落实专班专人严格整改,并于每月23日前将排查和整改情况如实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详见附件3)。
4.切实强化能力提升。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规范指导。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市场监督部门要开设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班,重点围绕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重点执法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包保责任人等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精准执法水平,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2.加大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市场监督部门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分批分次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围绕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进行专业解读和培训指导,逐步实现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督导企业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实行日常包保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部门互联互通,精准有效开展重大事故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对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燃气压力管道及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所列重大违法行为(详见附件2)要严查严处,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惩戒一批、曝光一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4.开展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逢查必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进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特殊工种岗位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岗位调整,严厉打击“无证上岗”“假证上岗”行为;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中市场监管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日常动态考核机制,实现“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共治局面。
5.严格问责问效。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对特种设备事故,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规范处置到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发现问题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压牢属地责任
1.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视,将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纳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之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强与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联系和工作指导,掌握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台账,对辖区特种设备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切实守住安全红线。
2.加强联动协同推进。各乡镇(场)、街道要主动支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合力消除安全隐患。
3.加大宣传引导。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当地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借助“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报纸等媒体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安全意识,提高辖区企业、居民的安全素养。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广泛宣传(2023年5月中旬前)。市特设专业委办公室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动员部署,组建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业团队(见附件6),深入企业对特种设备严重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细化讲解,对安全规范进行专业指导。各乡镇(场)、街道要结合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合力推进。
(二)企业自查自改,联动帮扶(2023年8月底前)。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街道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帮扶指导企业整改。
(三)精准执法,排除隐患(2023年1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高,扩大影响(2023年12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边治理边提炼,总结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加强督察督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由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对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督察督办,确保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化解、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作为部门单位、属地政府、企业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部门-部门”间、“部门-乡镇”间的统筹协调和联合互动、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四)注重提炼总结。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汇总隐患整治相关信息(附件5),总结经验成效,建立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的长效机制。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各使用单位报送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填报表》(附件3),科学指导,精准调度,汇总形成《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4)、《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清单》(附件5),按要求每月25日前报至市安委办、黄石市特种设备专业委办公室。
联系人:曹波 13995980661 邮箱:479399876@qq.com
附件:1.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判定标准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填报表
4.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5.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清单
6.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业团队名单
大冶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
(一)特种设备未经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
(二)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
(四)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五)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
附件2
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判定标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所称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电梯维护保养、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
(二)未经核准,擅自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
(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生产证;
(四)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五)谎报或者瞒报特种设备事故的;
(六)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
(七)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附件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填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序号 | 隐患主要内容 | 隐患整改计划 | 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 隐患整改责任人及电话 | 备注 |
备注:1.此表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填报,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至市特设委办;
2.自查无重大隐患填无,有重大隐患按表中内容填报;
3.隐患整改责任人一般为企业安全总监;
4.每月23日前报至市特种设备专业委办公室(联系人:曹波13995980661)
附件4
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特种设备 严重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严重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监督 检查 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 家 )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家 | 6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家 | 8 | 下达监察指令书(家) | |||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专委会(市场监管局)专题研究(次) | 2 |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
3 | 邀请专家检查(个) | 4 |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
5 | 各局到企业宣讲(次) | 6 | 是否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备注:市特种设备专业委对各乡镇(场)、街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附件5
全市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行业 | 隐患单位及隐患名称 | 单位地址 | 隐患主要内容 | 整改要求 |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 | 督办政府(黄石/大冶/乡镇) | 督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备注:此表由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办公室收集各使用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填写、上报。
附件6
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业团队名单
一、机电类专业团队:
1.兰 生13872114332(专家)
2.陈 坚13597746868(负责城区机电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3.黄泓明13545548613(负责城区机电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4.万 军13545566111(负责乡镇机电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5.叶朋林15607233781(负责乡镇机电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二、承压类专业团队:
1.殷仁平13677148436(专家)
2.柏松树13597725188(负责城区承压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3.石武钢13872079808(负责城区承压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4.刘柏琳13872142588(负责乡镇承压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5.黄 庆13995988881(负责乡镇承压类使用单位安全监管)
大冶市特种设备专业委办公室联系人:曹波 1399598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