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特安专委办【2023】2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有限空间等危险
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冶安办〔2023〕21号)要求,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4·14”荆门钟祥市威龙船厂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整治特种设备领域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形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重点加强对设备检修、检验检测期间作业人员有可能进入的承压储罐、车载承压槽罐、反应塔(釜)等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有限空间的风险排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二)动火作业。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领域涉及动火作业或影响动火作业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环节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检查。
三、整治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七不准”:
1.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
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
3.不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4.没有监护不准作业;
5.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
6.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7.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
(二)有限空间涉及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三个一律”:
1.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
2.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
3.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
(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履行“五条”现场管理职责:
1.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要求;
2.确认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统一指挥和管理人员;
3.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
4.对危险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
5.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各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至5月21日)。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本单位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6月25日)。各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和企业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时机,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上报特种设备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成立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特种设备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股,盛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领域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实效。
(二)加强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将专项整治与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整治排查工作。有效督促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单位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对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三)加强教育宣传,做到防微杜渐。各乡镇(场)、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在专项整治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内部教育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同时通过多渠道媒介加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加大典型事故经验教训、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等知识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大冶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