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兹有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高超(证件编号:17020130027)、罗正如(证件编号:17020130125)、李名珠(证件编号:17020130050)、马作云(证件编号:17020130044)、饶惠海(证件编号:17020130063)等5名同志所持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证》,因以上人员的执法证不慎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宣布其执法证件作废。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利用其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