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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2024-06-07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按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相关审批许可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市场主体加强监管。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知识产权、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及违反国家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开展相关质量检查,实施问题产品(商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7、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8、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市质量发展计划;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等各领域质量全面提升;推进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产品评选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和湖北省名牌;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协调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包装物减量管理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动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规范标准化行为,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工作。

15、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7、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参与开展药学专业、医药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

18、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9、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1、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2、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2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4、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14个内设机构、14个派出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6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14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股)、协调与应急处置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交易、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14个派出机构具体包括:东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家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还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保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陈贵市场监督管理所、灵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大箕铺市场监督管理所、金牛市场监督管理所、刘仁八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山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殷祖市场监督管理所、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6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大冶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大冶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组、大冶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组、大冶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6532.22万元(14个派出机构、6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53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2.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53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22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和公用经费压缩15%约60万元等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4.22万元、占总支出的92.99%,项目支出458万元、占总支出的7.01%。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3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22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607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22万元,下降3.28%,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和公用经费压缩15%约6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4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长30.85%,主要是2024年新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00万元和执法用车配置到位增加8万元执法用车经费,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5010.26万元,较上年减少164.04万元,下降3.1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0.88万元,较上年减少80.55万元,下降12.7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压缩15%公用经费及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08万元,较上年增加20.76万元,增长4.2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统筹待遇和退休公用支出增加。

(4)资本性支出18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63.63%。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完成政治巡察反馈存在国产电脑替代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今年相应增加采购国产电脑。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458万元,较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30.85%,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0万元和执法用车配置到位增加8万元执法用车经费,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以钱养事人员经费项目105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劳务。

(2)特种设备专家人员经费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专家工资。

(3)执法用车经费项目68万元。主要用于17台执法车公务运行维护等。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5)市场监督管理抽样工作经费项目47万元。主要用于:①商品抽样及送检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用途:为响应“质检利剑”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商品抽样及送检项目经费每年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检验等执法抽样送检费用10万元。②流通质检费预算金额25万元。用途: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我局每年依法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预计300批次,预算资金:25万。③药品检验检测经费预算金额12万元。用途:药品检验检测过程中购样、检测等费用,安排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6)市场监督管理日常监管工作经费项目68万元。主要用于:①质量工作项目经费预算金额20万元。用途: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我市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质量工作项目经费每年2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宣传、办公、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②计量惠民经费预算金额15万元。用途:计量法第一章第一条明文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为了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13个乡镇、场、街道,24个集贸市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无误,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实行按周期检定,提高计量器具准确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计量惠民项目经费每年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检定设备购置费10万元,宣传费3万元、办公费2万元、计量器具检定支出5万元。③打击非法传销经费预算金额5万元。用途: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令第444号要求,工商部门肩负打击非法传销的责任,主要用于对提供传销窝点举报励和在报刊和媒体中宣传非法传的危害性,创建无传销社区,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④商标评审费预算金额3万元。用途: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市场主体。主要用于宣传和保护大冶品牌。⑤消费者权益保护费预算金额15万元。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八款和《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预算金额10万元。用途: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安排依据: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市监稽规[2021]4号)。

(7)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大冶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智慧监管系统,对小餐饮食品小作坊进行改造升级,制作食品安全制度牌、宣传牌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568.88万元,比上年减少62.55万元,下降9.90%,主要是因为全市压缩15%公用经费及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79.2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电费70万、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7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7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5.48%。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17台执法用车在2023年已配置到位,特种用车报废1台,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21辆(执法用车17台,特种用车1台,小车平台借用3台)。

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88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配套办公设备设施购置、业务用房施工、其他系统集成实施等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增加及车辆加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48万元,主要是液晶显示屏、空调、桌椅、办公设备、家具、复印纸、计算机设备等方面支出。

二是服务类40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服务。

三是工程类0万元,主要是无此相关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个,项目预算458万元。

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5万元、特种设备专家工资福利支出2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日常监管工作68万元、抽样工作47万元、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50万元、执法用车支出68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00万元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2024年维护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主要是维护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四大领域安全工作。同时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开展反垄断及价格执法工作。

数量指标: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抽样批次不少于1500次、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检定560台、对全市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140家

产出指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举报处理率100%、检验检测合格率98%以上

效益指标:优化营商环境、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市场主体增收、市场监管领域事故率零、通过各项目实施,净化经济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稳中向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80%以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