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大冶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如下。
一、正面清单
(一)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有效配置作用。开展就业信息化、人才服务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工作,构建好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园、零工驿站等运营管理。支持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举办招聘活动,鼓励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对搭建用工调剂平台的第三方机构给予补助。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送工,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探索引才聚才新路径。探索引才聚才新路径。创新引才聚才方式方法,加大招工引才力度,重点支持产业集群核心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招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1650人,全年新增就业人数8000人。持续实施人才暖居工程,为企业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保障,让广大人才扎根大冶。
二、负面清单
1.加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加强健全完善人才吸引支持政策和配套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强化为市场主体提供用工余缺调剂、职称评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服务水平。
3.存在政务服务人员部分服务意识不足,业务能力不熟的情况,应当增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勤政廉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