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局办已草拟了《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向各股室、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至局办公室。
附件:《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期,是黄石深化和拓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期,是我市转型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机遇期,也将是我市社会保障体制与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全面优化升级的重要发展期。为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开创新时代大冶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黄石市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大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大冶人社事业迈出坚实步伐、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深化改革、稳中有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出了贡献。
(一) 坚持稳定扩大就业创业,就业质量更高更加充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水平明显提升。2016年至今,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累计新增就业56260人,就业创业培训39514万余人次,扶持创业人数5605人,带动就业1892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创业门槛进一步降低,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局势稳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公共就业服务全面覆盖城乡。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工程,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技能素质整体提升,劳动力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壮大。就业扶持政策资金精准发放,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就业创业政策上,积极上调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额度,创业人员受惠面更大,资金使用效率更高。创业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增强将促进我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政策宣传,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大力参保。一是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覆盖了12.9万人、2.3万人、33.5万人、6.4万人、4.3万人,已逐步构建起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逐年增长,近五年来我市企业职工养老金年持续增长。三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继续加强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有效改善了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以全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契机,不断改善基层公共就业平台办公条件,2019年,我局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被人社部评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年—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目前,全市14个乡镇人社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均已完成,服务能力较2015年有很大提升。四是深入推动扶贫政策落实。目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居保参保率达到100%。五是降费率促发展政策积极有效。从2016年5月开始就按照鄂政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参保单位单位缴费比例进行了核减,五年时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2018年根据鄂政办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继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优惠费率;2020年受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人社部发【2020】49号文,湖北省今年进行了大幅度免缴缓缴政策,2020年2—12月份,共为我市企业减免社保费约2.61亿元。
(三)人才优先战显成效,技能人才培育、使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支持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企业(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705号)文件精神,从18年开始遴选了10家企业开展企业(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大冶劲牌有限公司作为全市第一家开展自主评价技能人才的企业,已组织完成了实操考核,并进行了证书申报发放工作。二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明显拓宽。根据《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试行)》(鄂人社函〔2019〕80号) 文件规定,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参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2019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6403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9209人,2019年12月我市被省人社厅评为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示范市。三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开展。“十三五时期”我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49000余人,为全市企业提供大量技能人才。根据《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鄂政办发〔2019〕45号)文件精神,我局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岗前培训等新型培训形式,各项培训都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任务。四是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我局已将卫生系列和教育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移交给卫健局和教育局,“十三五”期末,全市累计职称评定1965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5人、副高级职称476人、中级职称558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得到发展壮大。五是技工院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黄石市俊贤高级技工学校2019年通过省人社厅专家组评审,经省人社厅批准升格为黄石市俊贤高级技工学校,目前在校生达到2000多人,对于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
(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成功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及园区。 一是劳动监察作用明显。“十三五”期间,劳动监察大队累计办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2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9起,共为5.47万名劳动者讨要工资6.4亿元。每年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审,2017年以前实施书面年审,2017年试运行网上年审,2018年起全面启用“两网”系统,实现网格巡查及年审工作。五年来,累计对全市440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年审,对397家年审不合格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对63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立案调查;“十三五”期间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738家,涉及劳动者8.2万余人,发出询问通知书124份,限期整改指令书131份。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工资清欠工作力度并推行农民工“治欠保支”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我市出台了《大冶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法》、《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随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我市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长效机制与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同时为进一度加强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局认真推进黄石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纳入监管系统的项目由单一的房产项目演变为涵盖房产、交通、水利等项目,纳入系统的工程项目数由开始的8个增至现有的40个,农民工“治欠保支”信息化监管系统得到不断完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仲裁调解。2016-2020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24件,涉及劳动者2087人,针对近几年来仲裁裁决案件的增多的情况,市仲裁院进一步加强庭前调解力度,不断引导申请人的合理预期,为调解做好铺垫;不断深入企业,与企业做好沟通,分析调解的优势,促进案件庭前调解。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借助工会、乡镇调解中心等力量,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仲裁庭与调解中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双轨机制有效运行,在处置和调解基层劳动人事纠纷方面的各自优势初步显现,一批简易案件在基层的主动介入下,就地、及时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横向涉企,纵向进乡”的完善的仲裁维权体系已经形成。三是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9月我市大冶湖高新区和劲牌有限公司分别被我省评为全国劳动关系和谐园区、企业候选人,后推荐进京进行最终评选,2019年3月大冶湖高新区和劲牌有限公司分别被人社部等四部委正式评为50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及350家模范企业之一,全省仅有2个工业园区及13家企业获奖,这是十八大后大冶市人社部门获得的最高级别的表彰。
(五)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为重点,收入分配改革日趋完善更加合理。根据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实施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打破职务对工资的决定性作用,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更加合理。同时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5年的41450元增加到2019年的55854元,年均增长16%;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的1225元增加到2020年1380元,增长155元。
(六)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日渐深化,人事管理更加民主。一是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严格遵循组织公开考试工作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公开考试,通过实行紧缺高层次人才异地选聘、推行面试考官异地选派等系列措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和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用人单位的请求,不拘一格选人才,从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才中进行选聘,引进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及安置带编入伍大学生和退伍士兵。二是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范管理。强化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岗位聘期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机制,定期核定岗位异动。对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实行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真正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等级岗位认定工作下放至城区或市直事业单位,实行认定结果备案制度。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建立适应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制度,继续采用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和直接考核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丰富招聘模式。全面实行外聘考官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的公信力明显提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聘)用新进人员。截至2019年末,全市事业单位招考共计招录人员1023名。四是做好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实现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
(七)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保险经办管理日渐成熟。一是省、市、县、乡四级联通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依托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基本实现全市城乡参保人员持卡全覆盖。大力推进社保卡发行应用,全市现有实体卡持卡数93.05万张,全市城乡参保人员持卡基本实现全覆盖。电子社保卡支持网上保险信息查询、医保结算等功能,目前发行数为18.9万张。全面推行业务“简便办”“一网通办”。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深化“减证便民”。开通网上业务办理入口,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帮跑腿”邮政信封便民服务,真正实现“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办成事”。信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联通已建的各类应用系统,推动对内对外数据交换共享,实现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坚持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深度融合,积极拓展线上服务渠道,推动人社服务“应上尽上”。服务专业水平大幅提升,行风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等温馨服务,群众办事体验不断优化。多渠道宣传人社惠民政策和窗口服务先进典型,彰显人社部门良好形象,推动人社服务群众满意度水平持续攀升。三是社保基金与就业专项资金监管日趋严密。一方面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部门协作力度,依法打击骗保行为。各经办机构均有专门科室进行社保基金进行稽核以及追缴工作,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以来,我局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模式,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构建科学明晰的工作模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程度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直接造成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人力资源供求总量矛盾增加,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就业促进和服务难度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毕业大学生以及新增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实现就业难度增加,同时部分企业面临普工短缺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两缺”问题,招工难、技工短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突显,短时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治理结构性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给就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二是受疫情影响,原来“招工难”、“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会更加突出,教育专业不对口和职业培训难以跟上的短板更难以补齐,导致供求匹配差距拉大。企业人力资源招聘仍习惯传统面对面交流的形式,成本高、效率低。而大面积普及网上招聘、远程招聘又急需解决好技术、观念、方法、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方能取得好的效果。三是疫情尚未完全解除加上中美贸易摩擦持续不断,让形势严峻的就业工作更是雪上加霜,我市大部分企业都是处于全球化生产链的中下游,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多,大企业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技术指向型企业少;第二产业多,第三产业少。四是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4050”人员总量持续增加,劳动力比例结构逐渐失调,这些都将给人社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劳动关系日渐复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常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速,市直及乡镇工业企业中以能源、资源采掘和建材加工为主的一批企业关停并转,商贸企业受电商冲击举步维艰,加上各用工单位全面推进规范用工,导致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生存与发展和职工索求利益之间的矛盾越发尖锐突出,劳资关系步入深水区。同时,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迈进,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维权成本日益降低,而一些中小型用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仍然以旧思想、老观念管理企业,导致劳动维权和劳动争议案件逐年递增,涉案企业从原来数家大企业为主逐步转向到以中小企业为主,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调解难度随之增大。另外,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市场主体投资信心不足,投资者持的观望态度存在。国内投资增速下降,居民消费内需的总量不足,出口增幅有所减少,导致经济增速降低。经济转型、生态环保导致的过剩产能压缩、各地新动能培育相对不足,引发了阶段性、区域性、行业性就业环境波动,致使集体案件的爆发可能性剧增。加之受疫情影响的巨大市场冲击,更多新型的劳动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不断涌现,使得劳资关系的认定和处理日益复杂。
(三)人才结构不够科学。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所占比例小,产值低,直接导致我市高、精、尖方面的企业高级人才缺乏,难以适应人才强市与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所需的高技术、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需要。此外,引进人才渠道单一,手段不多,缺乏引进平台,吸纳人才、留住人才上优势较为弱化,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使技能型人才短缺,经济形势下滑使得企业对求职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者对技能提升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产业将迎来一定发展。
(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制度设计、缴费水平、筹资机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市不同人群所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权益待遇还存在着显著差距,并有继续拉大的趋势。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使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五)服务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是乡镇人社中心实行双重管理、交叉领导,事务性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制约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乡镇人社中心经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部分中心办公、服务场所严重老化,制约人社工作提档升级。二是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发展面临重大发展挑战。近年来,培训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因历史原因,大冶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有名无实”,无法在全市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发挥龙头示范左右。由于我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建设工作滞后,主要靠民办的小型培训机构来补充培训业务。但由于民办机构规模小、层次低,无法培养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人才,且民办培训机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对一些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兴趣高,对企业急需的技术工种培训因投入较大、培训时间长、费用较高等原因基本未开展,技术工人与企业供需极不平衡。同时民办培训机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也存在较大风险。做强做实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迫在眉睫。今后一个五年,是人社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多极发展、协同发展的整体跃升期,既面临许多重大机遇,也面临不少严峻挑战。主要挑战是:线上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的挑战;网上办、掌上办、指间办的服务事项还不够丰富,查询类服务事项多、经办类服务事项偏少,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智能化服务需要的挑战;窗口单位经办队伍专业化水平偏低、政策水平和能力素质与“全科人才”有较大差距的挑战。
解决好这些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大冶市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未来五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经济进入新常态,新的社会矛盾逐步显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内外环境加速变化,对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新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加剧和蔓延,对全球经济和劳动力市场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企业停工停产增多,用工减少,导致新增就业人数下降,失业者无收入者增加,导致失业率明显上升。由于疫情冲击的主要行业、小微企业、重点地区就业压力大、复工复产制约因素多且启动困难,失业曲线有可能维持一段较高的平台期。再加上疫情对就业的冲击与原有的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等就业矛盾相互交织同时迸发,而推动就业工作的传统模式又被阻断,就业工作的困难超过历史以往的任何时期,会导致“十四五”初期就业形势异常复杂严峻,有可能呈现“凸”字型发展态势。
(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工作面临新挑战。“十四五”期间,从宏观经济因素看就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或将呈现“承压持稳”特征。从“稳”的因素看,宏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增长预期仍将维持在合理区间;从“压”的方面看,中美经济贸易摩擦带来的行业性、区域性冲击等依然存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秩序的影响一时难以解除,金融风险、地方债务、环保治理、化解过剩产能等现实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进入新阶段之后,新的经济环境、新技术变革和新业态发展等外部环境都会对就业工作带来深刻影响,使得就业增长更加复杂和严峻,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十四五”期间,就业总量的压力从增量向存量转变,就业结构性矛盾不断上升,其中最为主要的表征是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深层次不匹配,难以支撑经济转型的持续推进。中美经贸摩擦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中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必然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并进而影响到就业领域。一方面是贸易摩擦对外贸导向型企业会产生直接影响,由于关税增加带来的运营成本提升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短期内出现经营困难而出现用工减少;另一方面,经贸摩擦的持续发展,可能导致全球价值链的重构,部分跨国企业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调整,部分相关企业可能重新布局生产线,开启新一轮的产业转移,给原来的就业市场带来冲击。这将在更长时间内对我国就业增长和就业结构调整产生更广泛的影响。科技革新对就业的影响既有“促进效应”,也有“替代效应”,且两种效应正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叠加显现,科技革命将带来技术性失业。新经济形态使得结构矛盾更为突出,新经济形态日渐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增加了就业机会,扩大了就业规模,但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矛盾和现实问题。例如,平台经济发展存在隐患、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不稳定突出;新旧机制转换和结构调整存在磨合阵痛;人力资本支撑不足、技能结构矛盾日益突出等。
(三)民众期盼日益增高,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新要求。现阶段,我市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覆盖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多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失业保险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民众对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障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及抚养比例的进一步下降,我市养老金收支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实施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较大缺口;工伤保险基金薄弱,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将出现较大缺口,部分险种基金风险逐步显现。
(四)产业结构矛盾突出,创新发展动能不足。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过重,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传统产业占主导,新兴产业势强力弱,新旧动能还无法实现有序接续;传统产业产能相对过剩,附加值相对较低,产业、产品竞争力偏弱。产业创新竞争力不强。创新制度环境不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氛围还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创新与产业结合不紧,科技成果转化严重不足。
(五)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人才人事工作提出新标准。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大冶”战略深入实施,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加快推进,为我市转型发展开拓了新天地,增添了新活力。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创新驱动,要求着力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人才和劳动者的素质提出新的标准。目前,我市人才队伍规模与结构亟待壮大优化,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全市产业未来发展要求相比,我市人才总量仍显不足,人才数量占人口总数比例偏低,人才的常规培养和储备不够。
(六)法治人社逐步建设,对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新课题。近年来,伴随我市转型发展,部分高能耗、资源枯竭型企业关停并转,劳动关系急剧调整,职工转岗、社保、就业安置压力巨大。同时,一批小微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生存压力大,劳动用工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一些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和建设工程领域,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和逃缴欠缴社保费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劳资矛盾增多,举报投诉案件高位运行,维权维稳处于复杂期和多发期。
四、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五年,也是我市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国家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长江中游城市群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特别是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将会在一段时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同时也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改革创新机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中央坚定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时代主题没有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以公共服务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大势所趋。省、市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没有变,一体化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库等建设稳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外部支撑不断增强,有利因素不断孕育形成。人社部、厅持续推进系统行风、优化人社服务的工作力度没有变,在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上不断施力加码,为人社服务纵向贯通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年来,全市系统通过工作实践,积累了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的宝贵经验,找到了改进和提升人社公共服务的方法路径,为“十四五”期间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建设,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容量。“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将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建设,必将激发我市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干,科技和人才的力量将得到充分展现,新兴产业的发展将为就业工作带来更多的容量,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将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
——“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谋划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大冶”战略深入实施,大冶建设“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拓展了新天地,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将会使更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成为新的人力资源,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重要动力。
——“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的目标,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营造了更为优质的发展环境。作为湖北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鄂东转型发展领头羊,未来五年,大冶将积极融入省、市区域发展布局,推进“双区引领、五园支撑、全域一体”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五大工程”、打造“五大名城”,加快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建设,重塑县域经济生龙活虎的雄风和百花齐放的态势,努力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大冶市的众多荣誉以及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将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大冶,为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机遇。
五、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同志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对我市的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始终把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放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围绕“稳增长、保发放”的总方针,按照各级养老保险会议要求和中央省市指示精神,重点围绕基金风险监控、社保稽核、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等工作狠抓落实,以更高标准提升干部队伍素养,以更优服务赢取群众口碑。把创新创业作为新的就业驱动引擎,努力转变思路、解放思想、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大力实施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贡献。
六、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组织体系。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订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各级党组领导工作机制体制,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人社组织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各项人社事业工作要求在大冶落地生根。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重改善民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是为了人民、服务于人民,其发展依靠人民。人社事业首要任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三)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全市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各类群体保障待遇水平,统筹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四)坚持创新体制机制,破除高效能治理体制机制障碍。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分析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制度性障碍,综合考虑政府、企业、群众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五)坚持人才引领支撑,坚持转型发展。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一批企业实用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快人社事业转型发展。
(六)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市场化、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更大力度推动思想破冰、观念变革、制度创新、体系重塑、流程再造,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在法治化轨道上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争创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市。
七、“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目标
我市人社事业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加快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建设,为我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贡献人社力量。未来五年将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有效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劳动者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实现社保制度和人员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形成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面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一)以创新驱动带动创业,实现各类群体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一是就业总量继续扩大。“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以上。二是职业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十四五”期间,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三是发展灵活弹性新就业形态。支持和规范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灵活弹性新就业形态。四是不断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五是突出抓好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六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以内等。
——以争创“全国返乡创业示范县”为抓手,发展众创、众扶、众包、众筹,切实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基地、创业服务建设。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00人,发放创业贷款2亿元以上。
——深度挖掘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的潜力。对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落实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对在冶企业全覆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广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有效发挥失业保险稳岗潜力。
——多形式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精准匹配,加快培养产业亟需技能人才,通过实施技能培训,降低劳动力供给规模,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缓解短期就业结构性压力,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一要统筹利用培训资源。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形成培训机构由市场竞争选择、职业(工种)由市场需求决定、培训成果由市场检验评估的职业培训机制。调整优化培训专业结构,既要注重简单易学实用型技能培训,又要加强高精难复合型技能培训,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素质能力劳动者的培训需求。二要改革创新培训方式。要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开展“需求导向”“就业导向”职业培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校企人才定向培养、农业新技术新技能培训,采取灵活多样培训方式,既充分开展线下培训,又有效利用在线学习培训平台及远程函授等方式开展线上互联网培训,最大限度缩短培训与就业距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行“先培训、后就业”模式,重点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用人单位主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模式,重点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素质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要实行“边培训、边就业”模式,重点对通过职业介绍达成就业意向的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实行“需求储备式培训”模式,重点对有就业需求人员开展市场需求集中较高的职业(工种)定向培训。
工作总目标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 | 0.5 | 0.5 | 0.5 | 0.5 | 0.5 |
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 | 0.25 | 0.3 | 0.3 | 0.3 | 0.35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 | 0.2 | 0.2 | 0.2 | 0.2 | 0.2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 | 0.6 | 0.6 | 0.6 | 0.6 | 0.6 |
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0.5万人 | 0.1 | 0.1 | 0.1 | 0.1 | 0.1 |
扶持创业0.6万人 | 0.12 | 0.12 | 0.12 | 0.12 | 0.12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0万元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以上 | 4.5 | 4.6 | 4.7 | 4.8 | 4.8 |
组织各类培训4.5万人 | 0.9 | 0.9 | 0.9 | 0.9 | 0.9 |
大学生实习实训0.75万人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城镇登记失业率5%以内 | 5% | 5% | 5% | 5% | 5% |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大力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源,加快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步伐。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进一步健全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政策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参保职工连续缴费的积极性,从政策上规范和引导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参保工作,积极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重点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末时全市范围城居保缴费人数保持在250000人左右,目标征缴保费金额不低于1.3亿元;到龄享受人员待遇每月按时发放,保证发放率达到100%;期末正常参保人数37万人,总参保人数达到48万人。
失业保险。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完善稳岗补贴政策,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和稳定就业岗位的补助力度。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建立城乡劳动力调查制度和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动态监测试点工作,增强失业调控功能。以实现失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稳步提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强化政策宣传,以失业保险为重点,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全民参保,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建立更加灵活的转移接续机制,彻底消除制约劳动者转移就业和迁往异地在享受待遇上的制度性障碍。
工伤保险。建立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扩大工伤保险范围,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大力推进建筑业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单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奖惩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不断完善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机构改革后,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暂时由医保局代管,下一步将成立我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主动参加社会保险,将符合条件和各类人群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创新社会保险缴费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聘请缴费诚信单位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作为义务监督员,对参保单位诚信情况和稽核效能进行监督;探索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参保人群全覆盖。
“十四五”期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1.65万人,职业年金制度同步建立。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以上。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上级部门规定的各项待遇调整政策,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调整,确保各类退休人群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高危行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使工伤保险覆盖到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完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金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基金收支审批制度。建立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主动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重点加大对社保基金征收、支付和管理三个环节的监督,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社保信息披露、举报奖励和处理处罚制度,坚决查处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管理,努力实现社保基金收支平衡,防范和化解基金支付风险,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切实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逐步推动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改革试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社会管理服务“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服务,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坚持人才优先战略,提高人才队伍技术技能水平。
——大力推进创新型、创业型人才孵化培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积极建立引进人才新机制,继续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力培养引进计划,落实人才入驻奖励、成果激励等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吸引武汉城市圈优质人才资源,支持企业依托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领军人才、核心技能人才,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主动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探索建立联动创新创业模式;积极创建人才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双创”平台,探索“大冶城市人才日”品牌,高质量举办“星耀铜都”、“大冶杯”创业创新大赛,提升人才活动品质和区域影响力;坚持把广大创业人才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使科技工作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型人才成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大力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畅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9﹞90号),培养1家企业、1家技工院校和1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结合新兴产业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模块)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补充。持续推动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要将深入联系服务企业常态化,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组织全市所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以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导向有目标地开展培训工作。要以古建、芳香等大冶优势产业为特色,打造一批品牌培训专业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十四五”期间,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创业培训不少于45000人。
——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黄石市俊贤高级技工学校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冶发〔2016〕10号)中的有关政策,为该校增加部分教师编制,落实地方财政配套400元/生的补贴资金,增强技工学校招生吸引力。另一方面要与省人社厅积极衔接,争取在“十四五”前期帮助黄石市俊贤高级技工学校升级为技师学院。
(四)健全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严格执行企业经济性裁员要与企业工会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人社部门报告制度。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职工福利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加强三方协商机制制度建设,劳动关系协商三方对涉及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沟通,商定对策。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依法平衡劳资双方合理诉求、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总揽劳动仲裁全局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改革发展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经济发展。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坚持“调解先行,调裁结合”,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稳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以“高效、便捷、公正、规范”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出发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落脚点,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充分调动基层处置劳动人事争议的积极性,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快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防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城乡、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信息和监控管理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每年组织开展日常巡视监察用人单位500家,对900家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书面审查和网上年审。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执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高温津贴规定、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每年至少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5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到“十四五”期末,努力实现劳动用工全面规范、协商机制更加健全、企业管理更加民主、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有黄石特色的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覆盖率达100%;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举报投诉案件人、涉及人数、涉及金额逐年减少,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90%,争议调解仲裁当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收入分配更加规范合理。
——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大力培养劳资双方市场主体意识,发挥市场决定和政府调控“两只手”的作用,鼓励企业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科学合理制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吸引留住人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适应、应对市场风险;倡导企业建立集体协商自主协调制度,兼顾劳资双方利益,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在发展中实现互利共赢;政府通过对工资状况的监测,了解企业劳资双方是否处在能够平等协商的状态,研判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给予指点帮助。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实施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打破职务对工资的决定性作用,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更加合理。
——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适应“创时代”的需要,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推进高人才的引进和留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在部分新兴产业中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民主。
一是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二是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范管理。强化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岗位聘期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机制,定期核定岗位异动。对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实行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真正落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动态管理,做好专技五、六级岗位认定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等级岗位认定工作下放至城区或市直事业单位,实行认定结果备案制度。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建立适应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制度,继续采用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和直接考核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丰富招聘模式。在“十四五”时期,完成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逐步扩大外聘考官的试点范围,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的公信力。
(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致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就业服务“事项标准化、平台智能化、机制一体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人社服务。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配合省、市推进“业务下沉”和“一网通办”,实现网上办、移动办,推进全省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应用范围,逐步实现人社全业务领域“一卡通”,积极探索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互联网+人社”行动继续深入实施。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与人社部门和政府一体化政务平台对接畅通无阻,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深度融合,线上服务渠道有效拓展。全面保障社保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持续优化社保卡服务。构建上下联动、专业规范、高效优质的电话咨询服务体系,多种方式增加服务供给。
——大力推进人社服务数字化信息化。以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为目标,配合推进与全国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打通上下、贯通内外,实现人社服务“应上尽上”。大力推进省集中业务系统建设应用,配合推进省级政务云人社数据中心、全省人社基础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夯实人社服务数据基础,努力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融合发展,重点拓展线上服务广度和深度,延长线上服务链条,创新推进各类人社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充分发挥12333/12345咨询热线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的优势,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大力发行社会保障卡,推进人社信息系统向上集中。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建成满足全省数据中心要求的基础信息库、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库、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库。建立各业务系统后台跨业务联运的共享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库的动态实时更新。将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同步复制到省数据中心,实现各项数据向省级集中,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政府其他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积极推进服务向下延伸和拓展。一是推进网络向下延伸,在省-市-县三级网络全面联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网络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和行政村,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延伸。加强各地横向局域网络连接,将网络逐步连接到基层就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公务员管理等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二是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制定统一的街道(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标准,在各地经办服务大厅和基层公共服务网点,布设自助服务一体机,为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提供自助式服务。三是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建设全市人社系统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处理、会议通知、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事项内网办理,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成本,逐步形成人社系统内无纸化办公。
——全面开展监管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完善社保基金监管软件的应用。不断完善参保人员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定期加工分析社会保险联网数据监测,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提供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规划落实。 部署一分力,落实九分功。实践证明,越是重大任务,越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任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我局“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事业重大任务,形成规划责任清单,制定规划实施计划,做好重大项目的落实。建立“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任务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将“十四五”规划落实成效纳入人社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促进规划落实落地。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部门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人社部门职能,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人社工作的核心要求。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目录,制定权力动作流程,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有效推进人社部门的治理创新,更好地顺民意、促发展、利和谐,真正把人社部门打造成法治人社、创新人社、廉洁人社和服务型人社。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计划,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观摩、错案追责等制度。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提升人社政策法规知晓率。
(四)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夯实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经办服务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继续推进经办服务的各种资源整合。更加注重组织队伍建设,将一些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过硬的人员充实到重要工作岗位上,同时,加强对经办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让他们熟悉新政策、提升他们业务知识和经办能力。
(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针对我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突出、民生领域历史欠账较多、创业创新驱动资金需求大等实际情况,“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加大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力度,争取在就业、社保和解困维稳等民生资金的对上争取上取得新突破,将各项争取工作转化为实物工作量,更好的服务民生、保障就业并为我市经济建设贡献人社力量。同时,要适时提请政府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加大财政预算对民生资金的投入,通过多方努力,逐步化解我市民生资金短缺矛盾,为保障我市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六)优化政治生态,凝聚发展动力。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突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德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形成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为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