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将是我市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将是我市社会保障体制与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不断优化完善的重要发展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制定《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资源城市转型发展,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加大了改革攻坚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市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特别是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市、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新增就业人数累计5265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1695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累计11536人,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44409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公共就业服务全面覆盖城乡。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工程,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技能素质整体提升,劳动力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壮大。就业扶持政策资金精准发放,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13家,市级充分就业社区12家。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就业创业政策上,积极上调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额度,创业人员受惠面更大,资金使用效率更高。创业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增强将促进我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二)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规模逐步扩大。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显著增长,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同步发展,2011-2015年全市年均参保人数约876186人次(扣除新农合参加人数),较“十一五”期末的302144人次,社保扩面增长574042人次,全市社会保险覆盖率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基金规模显著增长,社会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应保尽保”原则积极开展五险参保费用征缴工作。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参保工作快速发展,2011-2015年全市年均五险征缴总额约49746万元,较“十一五”期末的征缴总额27532万元增长22214万元,增长幅度达180.7%。逐年落实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政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面,2011—2015年退休待遇年均上调172元/月。医疗保险方面,经我局根据政策不断调整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年封顶线,取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封顶线。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降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生育保险方面,下调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调为0.7%,进一步减轻参保企业的负担,让参保单位妇女更加受益。
(三)劳动关系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增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城乡劳动监察“两网化”实现全面覆盖。
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等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书面审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877件,办结率97%;共为2.1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3亿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000份、补缴社会保险费3031万元。出台《大冶市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与应急周转金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发生工资拖欠事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企业实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全市诚信单位15家、失信单位8家。积极落实劳动监察“网络化、网格化”要求,初步建立市、乡镇、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联动管理网络,市、乡镇“两网”覆盖率达到100%,登记在册企业单位数量达1000家。基层调解仲裁平台基本建成,仲裁成效进一步提升。已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网络,仲裁委派出劳动争议仲裁庭6个,成立乡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室)14个,着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室)向基层乡镇,规模型企业延伸,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80起,结案1876起,结案率99.79%。
(四)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人事管理更加科学。
推行人事计划管理,不断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严格遵循组织公开考试工作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公开考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聘)用新进人员。通过实行紧缺高层次人才异地选聘、推行面试考官异地选派等系列措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和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十二五”期间,全市事业单位招考共计招录人员958名。大力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遴选、能力席位建设和平时考核等制度。认真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工资晋升、资金发放结合起来,与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起来、与政府系统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促进考核结果的利用。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完善了多渠道促进军转干部及其家属安置就业的政策体系,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
(五)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结构日趋合理。
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市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创新人才开发模式,通过政策引进、开展校企合作、基地培养、用工培训等方式,使全市人才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规模进一步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突显。“十二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3000余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0000余人,高技能人才2000多人,全市拥有国家、省、市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余人。打破所有制、地域、身份、学历、资历等限制,全市累计职称评定1960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职称490人、中级职称1436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得到发展壮大。
(六)城乡一体的人社信息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覆盖。
“金保工程”全面实施,统一的“五险一单”核算制度全面实行,社保体系已形成全面覆盖格局。“十二五”期间,从平台建设、队伍保障、信息化管理服务等方面着手,努力打造了覆盖城乡、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的服务模式。在各个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分别建立了14个人社服务中心,全面提供就业指导、职业测评、政策咨询、求职登记、招聘服务、《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公共就业服务。全市社区数42个,村数331个,组数3950组,企业614家,重点企业71家,均建立了基层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到城乡居民家门口。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人社事业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实现新常态下新作为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1)五中全会新的发展理念,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激发了更强的内在动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全新发展理念,“十三五”时期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的制度红利将得到充分释放,必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活力,人社领域发展的内在动力将充分激发。
(2)“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容量。“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将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大冶建设“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创业创新成为新的热潮,必将激发我市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干,科技和人才的力量将得到充分展现,新兴产业的发展将为就业工作带来更多的容量,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将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
(3)“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谋划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市“生态度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大冶”战略深入实施,大冶建设“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拓展了新天地,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将会使更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成为新的人力资源,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重要动力。
(二)人社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进入新常态,新的社会矛盾逐步显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1)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新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动力将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创新驱动不仅要求企业技术革新、设备更新,更重要的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使技能型人才短缺,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将成为新的就业困难群体,以中老年为主体的群体性就业难问题依然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农民工技能较低且流动无序化等问题尚需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我国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时期,城乡产业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口加快向城市、重点中心镇集聚,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也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这些都是新常态下就业再就业工作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
(2)民众期盼日益增高,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新要求。现阶段,我市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覆盖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多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民众对养老、医疗的社会保障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及抚养比例的进一步下降,我市养老金收支压力将进一步加大;随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免费享受医保待遇政策的实施,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将难以保持;工伤保险基金薄弱,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将出现较大缺口,部分险种基金风险逐步显现,对我市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人才人事工作提出新标准。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大冶”战略深入实施,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加快推进,为我市转型发展拓展了新天地,增添了新活力。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创新驱动,要求着力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人才和劳动者的素质提出新的标准。目前,我市人才队伍规模与结构亟待壮大优化,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全市产业未来发展要求相比,我市人才总量仍显不足,人才数量占人口总数比例偏低,人才的常规培养和储备不够。
(4)法治人社逐步建设,对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新课题。近年来,伴随我市转型发展,部分高能耗、资源枯竭型企业关停并转,劳动关系急剧调整,职工转岗、社保、就业安置压力巨大。同时,一批小微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生存压力大,劳动用工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一些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和建设工程领域,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和逃缴欠缴社保费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劳资矛盾增多,举报投诉案件高位运行,维权维稳处于复杂期和多发期。
三、“十三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为目标,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促进机制创新,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首重改善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统筹协调发展。使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步推进,努力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统筹全市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各类群体保障待遇水平,统筹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3)创新体制机制。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分析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制度性障碍,综合考虑政府、企业、群众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4)人才引领支撑。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一批企业实用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四、“十三五”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以创新驱动带动创业,实现各类群体更高质量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好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努力扩大就业岗位规模,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为就业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9500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5000人,扶持创业人数5500人,带动就业224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
(2)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带动就业。通过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工程,搭建创新创业平台,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制度和环境,探索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积极落实项目开发、资金支持、创业补贴、费用减免、税收优惠等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指导,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创新驱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引擎。
(3)统筹推进重点人群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力做好全市劳动力状况分类普查工作,分类归总高校毕业生、法定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复退军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分布情况等,针对各群体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场就业安置活动。把大学生就业放在在就业工作首位,联合各高校、市人才中心做好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工作,建立实名登记制,实行“一对一”帮扶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求职补贴、就业见习、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措施。抓好高能耗、重污染、产能过剩等企业失业人员和资源枯竭型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分流安置方案,积极联合限产、转产中小企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岗前培训,避免因企业产业转型等原因导致职工再失业,确保就业大局的稳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点是做好环大冶湖新区征地拆迁中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创业,掌握一技之长,联系园区企业进行就近就业。抓好复退军人的就业工作,通过开展专场培训、提升技能促进复退军人顺利就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大力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源,加快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步伐。
养老保险。进一步健全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补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政策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参保职工连续缴费的积极性,从政策上规范和引导参保人员连续缴费。逐步化解基金历史缺口,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医疗保险。健全覆盖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及管理体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一制多档、统一按理、可选择、可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完善“总量控制下复合式”医保结算模式,探索建立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医疗费用谈判机制。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手段,以全国网上稽核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医保网上实时监控体系,积极探索并逐步实现网上稽核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继续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异地定点就医联网结算网络,为省级医疗保险统筹探索发展道路。
失业保险。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完善稳岗补贴政策,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和稳定就业岗位的补助力度。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建立城乡劳动力调查制度和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动态监测试点工作,增强失业调控功能。
工伤保险。建立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扩大工伤保险范围,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3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建筑业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单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奖惩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不断完善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推动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的,选择适合生育保险要求的医疗机构签订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全面实施经办机构与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2)大力实施全民参保。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主动参加社会保险,将符合条件和各类人群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创新社会保险缴费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聘请缴费诚信单位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作为义务监督员,对参保单位诚信情况和稽核效能进行监督;探索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参保人群全覆盖。
十三五”期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职业年金制度同步建立。全市城镇医保参保总数达到19万人,其中:职工医保8.7万人,居民医保1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万人。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上级部门规定的各项待遇调整政策,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调整,确保各类退休人群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高危行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使工伤保险覆盖到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完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断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4)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金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基金收支审批制度。建立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主动参与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重点加大对社保基金征收、支付和管理三个环节的监督,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社保信息披露、举报奖励和处理处罚制度,坚决查处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管理,努力实现社保基金收支平衡,防范和化解基金支付风险,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切实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逐步推动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5)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参保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临终关怀、计划免疫及健康保健等特殊医疗服务,积极引导老年人“小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改革试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社会管理服务“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服务,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坚持人才优先战略,提高人才队伍技术技能水平。
(1)大力推进创业型人才孵化培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继续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力培养引进计划,坚持把广大创业人才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使科技工作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型人才成为推动城市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
(2)努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重建评价导向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评价标准,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以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为重点,积极拓展职称评审领域,推进评价组织专业化。一是加强评价组织建设。试行选择少数专业评审引入社会专业组织承接评价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适时将职称评定事务交由组织健全、条件具备的行业、协会承办。二是将职称评审范围向工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延伸。开辟企业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骨干人才专项评审,主动为企业争取职称特殊评审,有效引导各类人才向经济主战场聚集、向基层一线流动。
(四)健全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严格执行企业经济性裁员要与企业工会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人社部门报告制度。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职工福利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加强三方协商机制制度建设,劳动关系协商三方对涉及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沟通,商定对策。
(2)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关停破产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领域劳动争议的研判调处,实行企业园区巡回仲裁庭制度,做好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服务工作。指导帮助企(行)业及时处理内部劳动争议,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渠道、多层次、开放式的社会化调解网络体系,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快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防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到“十三五”期末,努力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协商机制更加健全、企业管理更加民主、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有黄石特色的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覆盖率达到100%,争议调解仲裁当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力争全市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收入分配更加规范合理。
(1)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大力培养劳资双方市场主体意识,发挥市场决定和政府调控“两只手”的作用,鼓励企业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科学合理制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吸引留住人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适应、应对市场风险;倡导企业建立集体协商自主协调制度,兼顾劳资双方利益,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在发展中实现互利共赢;政府通过对工资状况的监测,了解企业劳资双方是否处在能够平等协商的状态,研判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给予指点帮助。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实施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打破职务对工资的决定性作用,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更加合理。
(3)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定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市属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4)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适应“创时代”的需要,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推进高人才的引进和留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在部分新兴产业中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民主。
(1)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健全基于流程的岗位定责办法,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明晰工作节点。二是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建设。把依法行政、履职行政监管岗位职责等纳入平时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实现平时考核工作全覆盖。三是开展履职问责和惩戒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处分决定和解释备案工作。四是依法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按照“人岗相适”要求,完善计划编制、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五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国家出台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管理规定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六是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培训管理和提高培训效果的办法。
(2)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二是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范管理。强化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岗位聘期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机制,定期核定岗位异动。对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实行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真正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等级岗位认定工作下放至城区或市直事业单位,实行认定结果备案制度。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建立适应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制度,继续采用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和直接考核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丰富招聘模式。逐步扩大外聘考官的试点范围,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的公信力。
(3)加强军转安置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积分选岗、双向选择、专业对口等安置举措,确保每年军转干部(随调家属)100%安置到位。加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保障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进一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力争杜绝赴省进京上访、非法集访现象发生。积极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模式,做到经常性管理、规范化管理,确保每名干部纳入有效管理范围。
(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行”的功能。实现全市城乡参保人员持卡全覆盖,社会保障卡应用覆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在信息查询、医保结算、社保费用缴纳、社保待遇发放、就业服务等领域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得到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在全省通用。
(2)努力实现数据向上集中和整合。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建成满足全省数据中心要求的基础信息库、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库、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库。建立各业务系统后台跨业务联运的共享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库的动态实时更新。将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同步复制到省数据中心,实现各项数据向省级集中,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政府其他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3)积极推进服务向下延伸和拓展。一是推进网络向下延伸,在省-市-县三级网络全面联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网络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和行政村,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延伸。加强各地横向局域网络连接,将网络逐步连接到基层就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公务员管理等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二是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制定统一的街道(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标准,在各地经办服务大厅和基层公共服务网点,布设自助服务一体机,为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提供自助式服务。三是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建设全市人社系统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处理、会议通知、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事项内网办理,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成本,逐步形成人社系统内无纸化办公。
(4)全面开展监管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一是加强完善社保基金监管软件的应用。不断完善参保人员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定期加工分析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联网数据监测,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提供支持。二是推进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版本的医疗服务监控软件,积极开展医疗服务网上监控试点,开展对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提升医疗服务监控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部门职能。
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人社部门职能,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人社工作的核心要求。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目录,制定权力动作流程,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有效推进人社部门的治理创新,更好地顺民意、促发展、利和谐,真正把人社部门打造成法治人社、创新人社、廉洁人社和服务型人社。
(二)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人社建设。
按照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人社的要求,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依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调整利益关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依法实施人才优先战略、激发人才队伍巨大的创造力;依法推进人事管理、促进人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把人社系统打造成以权责统一为基础的责任人社、以公开透明为要求的阳光人社、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公正人社、以诚实守信为准则的诚信人社、以廉洁从政为保障的清廉人社。
(三)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经办服务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继续推进经办服务的各种资源整合。更加注重组织队伍建设,将一些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过硬的人员充实到重要工作岗位上,同时,加强对经办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让他们熟悉新政策、提升他们业务知识和经办能力。
(四)争取重大项目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针对我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突出、民生领域历史欠账较多、创业创新驱动资金需求大等实际情况,“十三”五时期,要继续加大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力度,争取在就业、社保和解困维稳等民生资金的对上争取上取得新突破。同时,要适时提请政府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加大财政预算对民生资金的投入,通过多方努力,逐步化解我市民生资金短缺矛盾,为保障我市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五)优化政治生态,凝聚发展动力。
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突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德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形成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为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附件1:“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目标 | 指标属性 | ||
一、就 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8600 | 60000 | 预期性 | ||
2、登记失业率 | % | <4.5 | <4 | 预期性 | ||
3、农业富余劳动力 转移就业 | 人 | 7050 | 50000 | 预期性 | ||
4、创业人数 | 人 | 1360 | 8000 | 预期性 | ||
5、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人 | 4080 | 28000 | 预期性 | ||
二、社会保障 | ||||||
6、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人数 | 万人 | 9.8 | 13 | 约束性 | ||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 | 万人 | 30 | 30 | 预期性 | ||
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数 | 万人 | 21 | 22 | 约束性 | ||
9、养老保险覆盖率 | % | 99% | 100% | |||
1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率 | % | 99% | 100% | 约束性 | ||
1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05 | 6 | 约束性 | ||
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8.49 | 13 | 约束性 | ||
1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5.86 | 8 | 约束性 | ||
14、城镇养老保险基金征收 | 万元 | 41718 | 60000 | 预期性 | ||
15、失业保险基金征收 | 万元 | 950 | —— | 预期性 | ||
16、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征收 | 万元 | 16450 | —— | 预期性 | ||
17、工伤保险基金征收 | 万元 | 2350 | —— | 预期性 | ||
18、生育保险基金征收 | 万元 | 580 | —— | 预期性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9、人才资源总量 | 人 | 42789 | 78000 | 预期性 | ||
20、新增专业技术人才 | 人 | 1200 | 5000 | 预期性 | ||
21、新增高技能人才 | 人 | 300 | 2000 | 预期性 |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22、最低工资标准 年均增长率 | % | 13% | —— | 预期性 | ||
2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2% | 95% | 预期性 | ||
24、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85% | 80% | 预期性 | ||
25、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 % | 95% | 98% | 预期性 | ||
2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结案率 | % | 96% | 98% | 预期性 | ||
27、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 覆盖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五、基础建设 | ||||||
2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人 | 52 | 90 | 预期性 |
大冶市人社局“十三五”规划项目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新建、改建、 改扩建、续建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建 设 年 限 | 总投资(万元) | 已完成投资(万元) | 投 资 主 体 | 资 金 来 源 | 分年度投资计划 | 备注 |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01 | 社会保障卡建设 | 续建 | 大冶市 | 完善全市90万张社保卡基础数据库,建立与各业务数据库的联运机制。 |
2011-2019 | 2700 |
1350
| 市政府 | 金融合作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 | 投资450万元 | 投资360万元 | 投资300万元 | 投资240万元 | |||
02 | 社会保险数据库 建设 | 改扩建 | 大冶市 社保大楼 | 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保信息数据库,完善管理720万条社保信息。 | 2016-2017 | 585 | 175 | 市政府 |
财政补助资金、 金融合作资金 |
投资310万元 |
投资100万元 | |||||
03 | 人社服务 基础信息网络建设 | 新建 | 市区、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 | 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网上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实现城乡联网。 | 2016-2017 | 1000 | 0 | 人社局 |
就业专项资金、 金融合作资金 |
投资800万元 |
投资200万元 | |||||
04 | 人才人事管理系统建设 | 新建 | 市人社局 | 建成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专业技术人才业务管理信息化。
| 2016-2017 | 200 | 0 | 人社局 | 就业专项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 |
投资150万元 |
投资50万元 | |||||
05 |
劳动监察 两网化建设 |
改扩建 |
市人社局 |
实现全市劳动监察网络化服务,数据化管理全市2000家企业。 |
2016 |
200 |
80
|
人社局 |
财政补助资金 |
投资120万元 | ||||||
06 | 科技企业孵化器 | 新建 | 市开发区 |
实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100家,毕业企业40家。 | 2016 | 8000 | 0 | 开发区 科技局
| 就业专项资金、 上级项目支持、 社会资本投资 |
投资8000万元 | ||||||
07 | 铜都众创空间 | 新建 | 市开发区 | 实现省级创业培训基地;至少引进100名大学生、创客入驻创业。 | 2016 | 500 | 0 | 俊贤技工学校、 人社局 |
投资500万元 | |||||||
08 | 企业劳务 服务外包 | 新建 | 市区 乡镇 |
引进培育3—5家劳务服务外包企业。 | 2016-2020 | 30000 | 0 | 市政府 | 政府支持引导、 上级项目支持、 社会资本投资 | 投资6000万元 | 投资6000万元 | 投资6000万元 | 投资6000万元 | 投资6000万元 | ||
09 | 公共就业 综合服务平台 | 新建 | 市区 乡镇 |
建立涵盖就业创业、培训、职介、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的综合平台。 | 2016-2017 | 1000 | 0 | 人社局 | 就业专项资金、 上级项目支持、 社会资本投资 |
投资800万元 |
投资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