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更新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明确了以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架构。制定《大冶市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
(二)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坚决做到依法行政
我局长期坚持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需局办公会集体商议决定,同时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辅助手段,确保行重大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培训,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行政诉讼等工作,确保我局农业农村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聘请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6件,重大案件审查9起,案卷法治审核62起,合同审查11起,规范性文件审核3件,有效的规避了法律风险。
(四)坚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农业农村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开展宪法和法治思想教育,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首要位置。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2024年,局党组共开展4次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12次支部主题党日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论述、市纪委相关通报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文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法治教育网”等线上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典型案例,号召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自学,在农业农村局系统内形成学法用法的的良好风气。三是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2024年农业农村局共委派8名青年业务骨干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湖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视频培训会”、“2024年农药监督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年轻干部的法律意识。四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开展相关自查工作等一系列措施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2024年,局系统开展纪律检查3次,重大节日廉政提醒7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8人,其中副科级干部5人。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及时更新执法人员数据库和档案,做好新入职执法人员的执法考核和离职人员的证件回收工作,确保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包括岗前业务培训和执法能力提升培训。2024年我局共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执法大讲堂6期、农业机械执法大比武1次,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同时及时公开检查和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开展农村宅基地和耕地安全利用、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安全、农机安全、渔政监督等执法检查2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88起,实缴罚没金额总计66.34万元。截至目前收到执法举报件34起,接待调处信访问题8起,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办案正确率100%。四是严格落实案审会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阶段等阶段进行讨论分析,接受专业律师、审批人员的监督,确保案件办理公正合法。2024年,我局召开案件研讨会5次,研究复杂疑难案件8件。
(六)广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法治思想与农业农村局日常业务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利用“3.15”、农产品质量安全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教月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社区、乡镇、田间地头向服务对象宣传《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畜牧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我局开展普法讲座6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份,开展进社区普法活动1次,送法下乡活动6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发表法治宣传报道3篇。三是打造农村普法“桥头堡”,加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开展基层普法和解决农民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用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法治素养。2024年,我市共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53户,实现了全市324个行政村全覆盖。
(七)支持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
2024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起,均积极开展应诉工作。2025年我局将继续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掌握行政诉讼相关知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高应诉能力。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按时出庭应诉,协助人民法院做好调解工作。三是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化解行政纠纷,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八)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力求为全市人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一是大力开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通过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助力企业经营。2024年我局通过广泛调研,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联合抽查计划18个,抽查经营主体56个,出动相关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相关问题8个。二是继续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开展“一业一证”办理等一系列活动巩固优化审批服务。全年累计窗口办件量为63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56小时,“一业一证”办件量1件。三是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制定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快速办”、“容缺办”。通过清查93个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确定1个事项为可容缺办理事项。四是深入乡镇开展政务服务。2024年,我局开展乡镇服务60次,开展农机年检、办证1240项,畜牧产地检疫生猪17.4万头,禽81.8万只,屠宰生猪12.7万头,提供猪产品697.62万公斤等事项。五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深度应用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荣誉称号,经过我局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已成功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深度应用改革试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重视不够,流于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日常的行政工作相结合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程序意识不强,害怕担责等问题。
(三)法治宣传教育缺乏创新力。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吸引力不够,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提升。
三、2024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及时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起,均积极开展应诉工作,未出现作为本执行人的生效判决情况。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好党组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常规会议的引领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党建普法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三是发挥党委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需局办公会集体商议决定,同时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辅助手段,确保行重大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四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培训,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等工作。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目录等文件,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广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通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普法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送法下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式,大规模,多渠道的进行法律宣传,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效果,优化营商环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大对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法治思想教育,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