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大冶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汇总表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结果 | 理由 |
冶政办函〔2022〕39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城区禽类白条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022年9月1日起,大冶城区全面禁止活禽经营,实行禽类白条上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 继续有效 | 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遵循农业生产和农资市场运行规律,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有效管控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 | |
大冶政规〔2016〕2号 | 关于印发《大冶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创新金融方式,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2.规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 |
冶政办发〔2021〕32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深化管理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湖库渔业生产秩序整治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明确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 |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安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明确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 | |
大冶政规〔2022〕6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深化管理 |
大冶政规〔2022〕10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改革需要 |
冶政办函〔2024〕16号 | 关于印发大冶市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为防范和化解特色农业风险,增强我市特色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