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冶市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技中心、农机中心、畜牧中心、水产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局直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大冶市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
大冶市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乘势而上冲刺千亿县市、奋进县域经济五十强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为我市建成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粮食安全,着力抓好稳产保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深入推进撂荒地整治,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58万亩、总产量达25万吨。集成推广绿色高效技术“吨粮”模式,挖掘再生稻、双季稻等扩面增量潜力,稳面积、提单产、多增产。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发展订单农业,在金牛镇建设3万亩产加销优质粮食基地。(责任单位:局农技农机股,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二)大力发展油菜生产。推进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实施稻油轮作,突出开发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全年油菜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以上、油料总产量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抓好生猪生产,推进规模化养殖,确保全市生猪存栏33.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3.35万头,年出栏生猪55.6万头。完成地方育肥猪政策性保险。打造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示范样板,完成2家养殖场改造升级。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先打后补”,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责任单位:局畜牧水产股,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加快渔业提质增效。提升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质量,推动陈贵镇、金牛镇稻渔共作基地提质增效,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8.83万亩,水产品产量9.1万吨。推进水产产业链建设,调优水产品养殖结构,推广甲鱼、鳜鱼等特色养殖,打造1-2家名优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新增尾水治理示范面积3000亩。科学实施增殖放流,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新建陆基渔业基地1个,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基地1个。(责任单位:局畜牧水产股,市水产服务中心)
(五)统筹抓好经济作物生产。全年蔬菜、食用菌种植面积20.4万亩,总产量35万吨。引进推广蔬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优质品种8个,新品种健康栽培技术示范面积200亩,建设蔬菜、食用菌休闲观光采摘园2个,培育蔬菜、食用菌种植大户5个。推进茶叶产业链建设,新增茶叶面积4000亩,建设茶叶产业规模化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政府蔬菜保障中心)
二、聚焦基础支撑,着力提升科技水平
(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补齐高效种植、植保、烘干、机收减损短板,建设稻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2处。推广农机新装备100台(套)以上,完成购机和报废补贴180万元以上,安装北斗50台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59.6万千瓦,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80%。加强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维修抗旱泵站20处以上。(责任单位:局农技农机股,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完成2022年度3.84万亩建设任务,启动2023年1.35万亩新建、1.7万亩改造提升任务,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与灌区的有效衔接,建设从水源到田间的灌溉体系,提高农业灌溉保障率及用水效率。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渠道,提高亩均投入标准。(责任单位:局农田建设管理股,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八)强化基层人才培育。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基层农技推广条件能力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冶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展示及体验中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好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头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人才培训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局科教信息股)
三、聚焦农业高效,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九)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整合中央衔接资金、世行贷款农业项目资金,加快五大产业链发展,重点支持大箕铺镇蔬菜产业园、殷祖镇白茶产业园、金牛镇稻米园、保安镇桃产业园以及中药材和水产产业基地建设,新发展特色产业基地5000亩(茶叶2500亩、蔬菜1500亩、水果500亩、中药材500亩),建立“脱贫村+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责任单位: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技农机股,市水产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政府蔬菜保障中心)
(十)做强农产品加工。以精深加工为核心,支持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和刘仁八镇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配套完善物流、仓储等相关产业,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家。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中小微企业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依托城西北农产品加工园、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农产品加工园,围绕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水产产业链优势产区,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技农机股,市水产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政府蔬菜保障中心)
(十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评选大冶市级示范社15家、示范家庭农场15家。立足供应链、服务产业链、创造价值链,持续推动五大农业产业链和稻米、小龙虾等企业做大做强,扶优一批科技型和高成长型龙头企业,新增4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联耕联种等,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新增服务面积10万亩以上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责任单位: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技农机股,市水产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政府蔬菜保障中心)
(十二)做活“土特产”文章。擦亮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名片,支持果城印子粑、金柯辣椒、金牛麻花、保安豆折、灵乡豆豉等“土特产”发展。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开展“名特优”农产品进景区,组织参加湖北农博会等各级展会,筹办本地特色农产品展销节,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新增“两品一标”认证数量6个。(责任单位:局乡村产业发展股、科教信息股、农安能源股)
四、聚焦绿色发展,着力保护生态资源
(十三)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主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2%以上,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以上。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可降解地膜推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完成6万吨、5万亩粪肥还田,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支持沼气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太阳能开发利用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推进耕地障碍修复利用工作,示范推广稻米镉低积累品种2万亩,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局畜牧水产股,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十四)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开展拉网式巡湖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巩固“四清四无”成效,坚决打击利用或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加强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动态帮扶,夯实长江“十年禁渔”群众基础。稳妥推进增殖渔业资源利用。(责任单位:局畜牧水产股,市水产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十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推进乡镇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常规药物快速检测技术应用,确保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常年稳定在98%以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局农安能源股,市水产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植业服务中心)
五、聚焦乡村建设,着力打造宜居环境
(十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集中化处理为主、分散式处理为补充”的思路,完成1563座农村户厕、15座公厕建改任务,完成5个省级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完善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改厕质效。协同推进保茗线省级公路沿线两镇七村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局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
(十七)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继续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两年提升行动,集中连片连线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同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突出硬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四化”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打造1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局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
(十八)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以“扫干净、码整齐、清通畅、保常态”为主题,以“五清一改”为重点,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坚持每月20日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清洁村庄。(责任单位:局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
(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开展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积极培植挖掘、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文明村镇、清廉村居典型案例等。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和各类理事会的作用,加快构建党建引领自治德治法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股、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六、聚焦重点改革,着力激发乡村活力
(二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保障农户宅基地权益,推动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使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十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回头看”。推行“政经分离”,探索“联村发展”模式,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增集体经济强村5个,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增加1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二十二)推进新农房开发建设试点。组建新农房开发公司,搭建农房数字化平台和农房信息数建库,采用“美丽乡村+物业公司”“创新BTO模式”“整体建设、整体运营”“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等模式,在全市选择1+N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房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二十三)推动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改革。完善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推动改革向全市铺开。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技术要求不高、单项项目资金规模较小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对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作为项目业主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支持通过集体决策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建设。(责任单位: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
七、聚焦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本领
(二十四)加强党风建设。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制度执行力和干事创业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注重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改革等重大任务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局直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十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激励督促干部队伍继续保持“实”的作风、“战”的状态和“拼”的动力,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切实肃清思想弊病、扫除作风顽疾,努力形成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升工作效能,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禁毒、双拥、防艾、反诈)、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基层减负、档案管理、妇女儿童、国家安全、机关创建、爱国卫生、保密等各项工作。(局直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