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08-20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兹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宋志鹏同志、李斌同志所持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20119095、17020119085),现证件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宣布其执法证作废。
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