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3-05-23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兹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潘剑同志所持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7020119053),现证件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宣布其执法证作废,并按程序申请补办。
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