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直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见附件),请有关单位、股室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 时间 |
1 | 《大冶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经服务中心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湖北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湖北省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2年6月 |
2 | 《大冶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管理办法》《大冶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办法》《大冶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大冶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经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大冶市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2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