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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戴先生反映在大冶湖发现娃娃鱼事件的回复

发表日期:2024-03-01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4215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戴先生通过12345平台反映其在东岳街道墈头湖捕捞出娃娃鱼。随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刻联系戴先生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214日,戴先生在大冶湖散步时,发现一只从未见过的四脚动物,便拨打报警电话,并同家人一道将野生娃娃鱼带回家中临时养护。随后,东岳路派出所联系大冶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点,工作人员带着医药箱和容器前往戴先生家中。经确认,是一条野生大鲵(俗称“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助点工作人员便将这只娃娃鱼接走。

“经检查,这条野生‘娃娃鱼’无病无伤,符合放生条件。”大冶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点工作人员汪银喜说,通过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放生地点反复、专业勘察后,221日,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前往殷祖镇朱铺村余清湾泉眼将一条重达2.8公斤的野生娃娃鱼放生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