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等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配合开展农业统计有关工作。
4、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8、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
9、指导农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与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所监管产品的抽样、速检快检(指简单的定性检测)、后处理和执法监管工作。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验检测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10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10个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办公室(政工股) |
2 | 计财审计股 |
3 | 政策法规股 |
4 | 科教信息股 |
5 | 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 |
6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7 | 农田建设管理股 |
8 | 农技农机股 |
9 | 畜牧水产股 |
10 | 农安能源股 |
1 | 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2 | 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3 |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
4 | 大冶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
5 | 大冶市政府蔬菜保障中心 |
6 | 大冶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7 | 大冶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8 | 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 |
9 | 大冶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
10 | 大冶市水产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2)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8)
九、项目支出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40.56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比上年增加472.2万元,增长7.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940.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40.56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比上年增加472.2万元,增长7.3%。其中:基本支出5195.2万元,占总支出的74.85%;项目支出1745.36万元,占总支出的25.15%。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656.74万元,占总支出的23.87%。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40.56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比上年增加472.2万元,增长7.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95.2万元,较2021年减少368.52万元,减幅6.62%;项目支出1745.36万元,较2021年增加840.72万元,增幅92.93%。
按经济分类分: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4198.03万元,较2021年减少846.2万元,减幅16.7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励性津贴由工资福利支出转移到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核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6.95万元,较2021年增加了11.57万元,增幅2.4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37元,较2021年增加451.26万元,增幅833.9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励性津贴由工资福利支出转移到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中核算。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745.36万元,较2021年增加840.72万元,主要是各单位新增了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
1、三农专项工作经费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经费4.5万元,三农信息及宣传工作经费33.3万元,三农调研工作经费5万元,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建设经费36万元,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经费16.2万元。
2、农业农村新技术推广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及资料印发1万元,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建档立案等项目管理0.5万元,示范推广优质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物化补贴48.5万元。
3、大冶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4万元,差旅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办公费等其他费用5万元。
4、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2万元/人/年,5人共计10万元。
5、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大楼管理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大楼维修(护)费3万元、临时人员劳务费10万元。
6、原种场办公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保险、安全生产及日常工作经费。
7、农科所(赵保湖良种场)工作经费85万元。主要用于泵站排涝电费4.5万元,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81.5万元。
8、三支一扶人员经费41.2万元。主要用于7名三支一扶人员工资、五险及交通费。
9、畜牧工作专项经费36万元。
10、畜牧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4万元。
11、大冶市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奖励性补助267.91万元。
12、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118万元。
13、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项目300万元。
14、乡镇检疫工作经费(执法)160万元。
15、畜牧工作专项经费(执法)32万元。
16、执法大队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6万元。
17、农村能源建设经费47.5万元。
18、重金属污染防治经费24万元。
19、种植业结构调整12万元。
20、耕地质量监管与地力提升13万元。
21、农业病虫害防治32万元。
22.种植业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4万元。
23、“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蔬菜及食用菌产业发展30万元。
24、菜办奖励性补贴31.35万元。
25、农业科技试验示范9.9万元。
26、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实施工作经费22.5万元。
27、农机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6万元。
28、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及检验检测20万元。
29、水产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6万元。
30、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工作经费36万元。
31、三农办公楼租金及物业管理费98万元。
32、三农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2万元。
33、原企业金融服务人员工作经费35万元。
3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经费14万元。
35、土地纠纷仲裁费10万元。
36、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财务审计10万元。
37、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离专项及数据维护运行经费30万元。
38、农村宅基地改革经费15万元。
3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经费6万元。
40、农经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491.8万元,比上年增加26.42万元,增长5.68%,主要是因为2022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38.89万元、印刷费17.51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电费31.82万、邮电费19.64万元、物业管理费1.84万元、差旅费52.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护费9.5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4.43万元、培训费11.37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47.2万元、委托业务费26.85万元、工会经费58.9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79.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8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7.03万元,包括:货物类227.03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具体分布为:
(一)基本支出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44.545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8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其他交通费2.5万元
(二)项目支出
1、三农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
2、农村宅基地改革经费1.5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
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经费0.84万元,其中办公费0.84万元。
4、农村宅基地改革经费1.5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
5、土地纠纷仲裁费0.24万元,其中办公费0.24万元。
6、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经费0.3万元,其中办公费0.3万元。
7、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财务审计1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0万元。
8、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实施工作经费0.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0.6万元。
9、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项目60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60万元。
10、畜牧工作专项经费(执法)5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5万元。
11、乡镇检疫工作经费(执法)20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20万元。
12、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项目40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40万元。
13、农村能源建设经费7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
14、畜牧工作专项经费27.5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25.5万元,印刷费2万元。
15、耕地质量监管与地力提升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
16、种植业结构调整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6万元,较2021年增加4.85万元,增长20.42%。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数3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16.6万元,较2021年增加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农业农村厅来冶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6.07%,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省厅等单位来冶调研次数有所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计划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0个,资金1745.36万元,实际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2022年重点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