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的省级种子示范推广项目,按照计划全面实施完成,并验收。现将2023年省级种子示范推广专项资金30万元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1月26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资金使用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送交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大楼904室,联系电话:0714-3700505)。
特此公示。
附件:
1、2023年大冶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2023年省级种子示范推广项目资金分配表
大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月19日